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英才计划(农村专项)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14年4月15日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长期学习和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高中毕业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决定实施自主选拔英才计划(农村专项)。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
  
  英才计划(农村专项)计划认定人数为我校招生计划的2%左右;专业不限。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主要面向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地区,以及全国所有县及县以下乡镇农村中学招生,报名学生应为农村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高中阶段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德才兼备。
  
  三、报名程序
  
  英才计划(农村专项)采用中学推荐报名方式,每所中学最多推荐一名学生。不接受学生自荐。
  
  1、中学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遴选程序和选拔结果,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2、推荐学生于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20日在哈工大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及获奖情况等基本资料,并打印《哈工大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学生申请表》,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3、推荐学生在我校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哈工大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学生推荐表》,由中学负责人填写学生情况、推荐原因、中学意见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4、推荐中学须将学生材料于2014年4月2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寄至哈工大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
  
  ①《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学生申请表》原件(加盖中学公章)。
  
  ②《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学生推荐表》原件(加盖中学公章)。
  
  ③中学提供的学籍和就读证明。
  
  ④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⑤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⑥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学生个人自述(须学生本人手写)。
  
  ⑧中学出具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请准备完整并顺序装订成册(不需封皮),材料不全者不予初审,无论初审是否通过,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5、已经取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英才计划或卓越计划(不包含学科特长类)认定资格且符合英才计划(农村专项)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转为英才计划(农村专项),但需要在我校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相应类别注册,按上述要求邮寄材料(请在申请表显著位置注明已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核实确认具有报名资格后,无需面试即可转为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同时自动放弃原有自主选拔认定资格。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收到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与培养潜质,初审通过者获得英才计划(农村专项)面试资格,名单于2014年5月9日在哈工大招生办网站公示。
  
  2、面试选拔
  
  高考结束后我校派出面试专家组,根据学生报名及审核情况,依就近原则安排多个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绝大部分省份获得面试资格的学生无需到哈尔滨工业大学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告。
  
  3、资格认定
  
  面试合格者自行登陆哈工大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协议书打印,并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邮寄回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后,即取得我校英才计划(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
  
  五、录取办法
  
  英才计划(农村专项)是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总体方案中的特殊部分,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入选学生,仍须参加高考。在高考录取中享有降分录取或加分选专业优惠政策。
  
  取得我校英才计划(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的学生,在2014年高考中文化课成绩达到哈工大录取线下60分(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录取。江苏省学生高考成绩达到哈工大在当地省份录取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录取。学生高考成绩达到哈工大在当地省份录取最低分,享有加10分选择专业的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哈尔滨工业大学自主选拔英才计划(农村专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面试合格名单将在哈工大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发现学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参与哈工大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电子信箱:hitzsb@hit.edu.cn
  
  附则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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