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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
http://www.huaue.com 2012年3月14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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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教育管理干部和其它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从2012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为做好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范围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省份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省区。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学生所在中学,原则上须是我校优秀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学校。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师范专业70人,非师范专业30人,考生可兼报,具体专业如下表:
专业名称 科类 类别
汉语言文学 文科 师范
英语 文科 师范
历史学 文科 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师范
化学 理科 师范
生物科学 理科 师范
物理学(创新实验班) 理科 非师范
三、报考条件
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学生,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为201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
(一)报考师范专业,须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愿意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项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或竞赛中获奖;或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等文学、艺术、体育领域表现突出,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或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作品;
2.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
上述各获奖项目或成果的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三名完成人。
(二)报考非师范专业,考生只能填报“物理学(创新实验班)”一个专业志愿。
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物理学科基础及专项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或竞赛中获奖;或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作品;
2.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
上述各获奖项目或成果的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三名完成人。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9日——2012年3月17日
2.报名程序
(1)报考师范专业者须认真了解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认真阅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34号)、《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教师〔2010〕3号)等相关文件,了解国家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2)准备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交由所在中学统一邮寄(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其他格式无效)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④相关奖励证书、证明复印件
学校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并与学生报名材料统一邮寄至我校。
(3)提交材料
由推荐中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统一邮寄到我校。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2012年3月15日,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2;电话:029-85310330。
同时,将《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传真至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29-85310188,并将《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附学生姓名)、《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中学名称)电子版发至:qinwenjing@snnu.edu.cn。
(二)材料审核
组织专家,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考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所在学校。
(三)组织考试
1.面试时间
分省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提前通知中学。
2.现场确认
考生务必持身份证(或户口卡、户籍证明)和与纸质材料相对应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到通知面试地点现场确认,查看具体考试安排。
3.考核办法
面试(100分):
报考师范专业:考察考生的价值观念、发展潜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专项特长,学科基础,教师职业倾向及职业理想信念等个性特征。
报考非师范专业:考察考生的价值观念、物理学科基础素质和专项特长、发展潜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专项特长,等个性特征。
(四)确定合格考生
学校将按照考生面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择优录取。
(五)公示合格考生
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通知学生所在中学(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四、录取原则
1.所有合格考生经其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将成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2.所有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省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位)。
3.报考师范专业候选考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本省一本重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并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报考非师范专业候选考生,该成绩到达本省一本重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合格资格考生名单等;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惠刚秦文静
网址:http://www.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编:710062
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doc
2.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xls.
3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简介.doc.
4.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doc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doc
6.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doc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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