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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4年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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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3日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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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家教育部在全国22所高校开展了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作为华南地区的唯一的一所试点院校,中山大学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对自主招生的录取标准、考核办法与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结果也令人满意。
2003年,中山大学确定了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为自主招生的试点省份,对各省重点中学推荐的特优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考核面试,经过中山大学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了121位自主招生对象,最后经过高考,中山大学录取了103位学生。在广东14所重点中学推荐的37位学生中,中山大学就录取了36人,达到中山大学在广东省投档线的就有32位,其中就包括今年被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录取的广东省高考状元广雅中学的陈静雯同学。象广雅中学、广州二中、肇庆中学等学校推荐的特优生高考平均成绩都达到了750分以上。
为正确行使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新形势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讨人才选拔新机制,按照教育部对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提出的“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要求,中山大学2004年将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10月30日上午,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办卞瑜主任向外界公布了《2004年中山大学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与去年中山大学制定的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比,2004年的有什么不同呢?据卞主任介绍,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选拔渠道进一步拓宽。在去年制定的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中山大学把工作重心放在招收特优生上,在今年制定的《2004年中山大学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中山大学会在关注特优生的同时,重视特长生的选拔。
为拓宽优秀学生选拔渠道,使在某一学科上确有突出专长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中山大学学习,中山大学经过研究决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投档线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应届考生,若被中山大学确定为2004年本科自主招生对象,可在其所在省份重点本科线以上实行择优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在省级赛区获得上列科目中之一个学科一等奖或在数学、物理学科获一个二等奖(前50名以上)者;
2、教育部指定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的优秀生(年级排名前20%),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信息学奥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项三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有关著作经名师亲笔推荐并经中山大学专家组审核认可者;
5、在国内或国际上发表了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论文(限第一作者),经中山大学专家组审核认定者;
6、经中山大学专家组审核认定的各种专利或发明创造者;
7、经中山大学确定的广东省各试点中学中,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各次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所划定的名次根据该中学历年考上重点大学的上线率而定),经所在中学推荐、中山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予以确认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应在中山大学对所在省、区招生计划内填报志愿,原则上优先考虑进入能充分发挥考生专长的专业(尤其是基础学科专业)学习。
二、选拔范围进一步扩大。在《2004年中山大学本科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中山大学将在广东省进一步扩大推荐优秀生的重点中学的范围(不限于去年指定的14所重点中学),考生也可以通过专家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而在广东省外,则主要是通过专家推荐和考生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测试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山大学将在广东省及临近地区对自主招生的对象进行集中测试,并且会针对考生的不同情况对他们的水平进行鉴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年文艺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将从自主招生中剥离出来。
今年中山大学取消了高考成绩达到中山大学在该省投挡线的考生20分的加分优待,代之以专业选择的自主权。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的出档线,可选择在我校投放该省的招生计划内正常录取并确定专业,不另享受加分待遇,原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则相应划入该省计划;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上但未达到我校的出档线,即按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自主招生专业指标将由我校收回作为机动指标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据介绍,2004年中山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为80人,招生计划单列。自主招生对象的专业事先确定并与各省当年招生计划同时下达。为保证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优录资格条件、操作程序以及录取结果将通过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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