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申请、专家组初审、学术委员会教学专门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审定,2023年度学校拟申报调整专业和撤销专业共4个(见表1),现将专业申报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表1 2023年度学校拟新设、拟调整、拟撤销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申报类型 |
备注 |
1 |
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调整学位授予门类 |
原学位授予门类“教育学”,
拟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理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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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撤销 |
2013年至今,该专业未招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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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 |
撤销 |
2012年至今,该专业未招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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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撤销 |
2012年至今,该专业未招生。 |
公示时间为:8月19日—8月25日。在此期间,对申报专业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王伟娜,联系电话:69379101,邮箱:jyk@mail.usts.edu.cn。
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19日
附件: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授予门类调整申请表.pdf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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