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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公告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6月24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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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确保符合条件考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6年上半年起,我省毕业申请统一实行“网上申请+信息确认”模式,具体分为“网上申请+线上确认”和“网上申请+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系统核验结果进行选择。考生须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注册、毕业申请及结果查询。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自考信息系统“考生必读”栏目“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二、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请、信息确认以及信息修改等工作,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一)网上申请(含注册)
时间:7月1日-6日(每日8:00-22:00)。
要求:已注册考生可直接在自考信息系统的“业务办理”栏目点击“申请毕业入口”进行网上申请。
未注册考生须先在自考信息系统的“业务办理”栏目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二)信息确认
时间:线上确认时间为7月1日-6日(每日8: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6日(每日9:00-11:30,14:00-17:00)、7月7日(9:00-11:30)。
要求:考生可根据系统核验结果进行选择,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三)信息修改
时间:7月1日-4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要求:如考生身份证、自考考籍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不一致,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身份信息修改。身份信息修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三、办理流程
考生须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再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
(一)网上申请
1.系统登录。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通过“业务办理”栏目中的“申请毕业入口”进入申请页面。
2.信息录入。考生认真核对和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3.地市及受理点选择。考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毕业办理地市及受理点,并熟记相关信息。
4.主考学校及专业选择。考生须选择主考学校及毕业专业,选择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合格课程与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进行比对,并实时反馈比对结果。考生如对比对结果有异议,须及时联系所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5.前置学历核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使用学信网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扫描系统提示的二维码,授权进行前置学历信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选择对应的前置学历;核验未通过的,须录入前置学历证书信息,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6.自我鉴定填写。自我鉴定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内容应积极向上,真实反映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情况或工作表现,客观总结个人成长和收获。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不得含有空格或空行。
7.信息核对。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8.承诺与保存。考生须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签字确认后保存信息。
(二)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分为线上确认、现场确认两种方式。
前置学历核查通过的考生,可选择线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到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1.线上确认。考生使用微信扫描系统二维码,完成面部识别核验,验证成功即确认完成;如多次验证失败,可到所选受理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所选受理点,现场完成身份核验、材料提交及签字确认。
四、材料要求
(一)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考生,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二)前置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到所选受理点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前置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其中,前置学历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考籍档案不一致的,还须根据情况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1.姓名不一致:须提交机打“曾用名”信息的户口簿、户籍证明信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须提交《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需有县级公安机关名称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其他情况:须提交手写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考生用于毕业申请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标注有效期的材料,须确保材料在2026年7月至9月毕业办理期间有效。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提前更换,以免影响毕业审核。
(四)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毕业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五、信息查询与修改
(一)考生毕业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可通过自考信息系统“查询中心”中的“申请毕业信息查询”,查看毕业申请信息。信息确认成功后,可查看毕业审核状态。
(二)未通过受理点或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修改毕业电子照片或自我鉴定等信息,逾期未完成修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受理点或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信息不予变更。
六、特别提示
(一)考生电子照片将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教育部毕业电子信息注册,请提前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以免影响毕业办理。具体要求详见“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二)考生信息确认后,将进入人工审核环节,如自我鉴定内容或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将会通知考生及时修改。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毕业手续的成功办理。
(三)我省2026年上半年,实行新、旧两种毕业条件并行;自2026年下半年起,执行新专业计划的毕业条件。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下毕业要求:
1.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已符合原毕业条件的考生,在2026年下半年新专业计划毕业条件实施后,仍可按原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申请毕业。其中,仍处于“延迟毕业”状态的考生,待延迟期满后,方可按原专业计划的毕业条件申请办理毕业。
2.停考过渡专业的考生,如在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已符合原毕业条件,必须在停考文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办理截止日期前申请办理毕业,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仍处于“延迟毕业”状态的考生,如其延迟期满时间在停考文件规定的毕业办理截止日期之后,须在毕业证书停止办理的最后截止时限(即最后一次办理毕业的时间)提出申请。办理时,考生须向所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未达到原毕业条件的考生,自2026年下半年起,须按新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办理毕业。
七、结果查询与复核申请
(一)结果查询
毕业审定结果公布时间为2026年8月6日17:00后。考生可通过自考信息系统“查询中心”栏目的“毕业审定结果”进行查询。
(二)复核申请
考生如对毕业审定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发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即8月7日、10日、11日),向毕业申请所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八、证书颁发与领取
(一)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为审定合格者打印全国统一制式的毕业证书和我省统一制式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日期统一标注为2026年6月30日。
(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将毕业电子信息分别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和学信网审核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信息一经注册不予变更。发放时间约在2026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领取地点为毕业申请所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三)《毕业生登记表》是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唯一档案材料,自2022年下半年起实行统一封装。考生领取后,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存档,不得擅自拆封。
(四)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验。
(五)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应提前联系主考学校,咨询了解所学专业学位授予的条件及要求,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各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可在自考信息系统“联系我们”栏目查询。
九、咨询方式
毕业申请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将为考生提供专业的政策解答和流程指导。考生在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所在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或前往受理点现场办理,工作人员将指导、协助您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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