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
http://www.huaue.com  2026年5月7日  来源:新疆招生网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是否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由考生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9月11日。
  
  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内登录“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网址:xinjiang.moycp.com),签署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附件1)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当次自学考试报考课程选择1-4门相应课程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
  
  三、报名交费
  
  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的考生需向“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支付网上学习费用(170元/课程),网上学习费用不包含该课程的国家统考报考费及教材费。已交费的考生如放弃参加本次网络助学综合评价,须于交费之日起7日内向“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申请退费,逾期不予受理。
  
  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交费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633-816。
  
  四、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2026年5月8日至10月25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学习时间内登录“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PC端或通过手机下载“慕享APP”(“慕享APP”可在手机应用市场自行下载安装)进行学习,PC端学习与手机端学习进度同时同步。
  
  五、课程安排
  
  本次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共计150门(详见2026年下半年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清单)(附件2),考生仅能选择“清单”内安排的课程报名学习,“清单”内未安排的课程暂不列入本次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范围,具体上线时间请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发布。
  
  六、学习与测评内容
  
  (一)网上课程学习。网上课程学习由课件学习时长和知识点练习组成。学习与测评平台将依据考生网上学习时长及考生参与知识点练习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二)网上阶段作业。考生每门课程将通过平台完成4-6次阶段作业,平台自动计算每次阶段作业得分,最终以各次阶段作业的最高得分计算该项成绩。
  
  (三)网上综合测评。考生在完成前述两项学习和作业任务的前提下,可参加网上综合测评单元。平台将根据相关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自动生成3套电子试卷,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网上综合测评,在综合测评开启和完成阶段,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真人比对。网上综合测评最终成绩以3次测评的平均分计算。
  
  (四)网上学习表现。平台将通过签到打卡、作业完成度、学习过程连贯度、活动分享等方面记录考生学习表现,最终以课程为单位,形成客观学习表现评估并计算相关成绩。
  
  七、综合评价成绩构成与使用
  
  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四部分组成:网上课程学习占30%;网上阶段作业占30%;网上综合测评占30%;网上学习表现占10%。
  
  考生完成网络助学测评后取得的课程综合评价成绩,与考生当次参加国家统考取得的该课程笔试成绩,按比例(4.5:5.5)合并得到该课程的最终成绩,即:课程最终成绩=课程综合评价成绩×45%+国家统考课程成绩×55%,如考生课程最终成绩低于国家统考成绩,则考生该课程最终成绩仍以统考成绩为准。
  
  凡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但未报考国家统考当次相应课程的考生,均按未报考考生处理,其取得的该课程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成绩统一认定为无效成绩,不计入该课程最终成绩;凡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但在国家统考中该课程缺考的考生,均按缺考考生处理,无论考生该课程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成绩多少,最终成绩统一认定为缺考。课程最终成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认定和公布。
  
  八、综合评价成绩有效期
  
  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当次有效。考生再次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需重新报名交费,并完成学习、考核。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取消其综合评价成绩或参加综合评价资格。
  
  附件:1.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
  
     2.2026年下半年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清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6日
  
  附件1
  
  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活动,了解并接受包括网络学习与测评平台、课程资源、学习流程在内的学习方式、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清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1.本人以真实身份参加网络助学学习,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自主学习任务。
  
  3.按时参加线上集中学习,配合网络学习与测评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二维码签到等技术手段进行身份确认和考勤登记工作。
  
  4.独立完成知识点练习、阶段作业和综合测评,不违纪舞弊。
  
  5.线上自主学习时,按要求将摄像头调至最佳角度,配合网络学习与测评平台拍照点名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考勤登记。
  
  6.如有违反规定,同意取消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或参加综合评价的资格。
  
  承诺人:
  
  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网络助学注册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2
  
  2026年下半年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清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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