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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考生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各专业调整的有关内容,准确把握各专业调整后对于课程设置、考试安排、课程顶替、毕业办理等方面的新变化,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新专业考试计划制定的依据?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和《关于调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公告》,制定了自学考试新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
2.新计划有哪些重要变化?
新计划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结构方面进行了重点优化,使人才培养更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原考试计划(以下简称“原计划”)比较,新计划主要有以下变化:
(1)本科专业原计划设置“00015英语(二)(14学分)”,新计划设置“13000英语(专升本)(7学分)”。
(2)原计划各专业设置1-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计划统一设置为3门。
(3)新计划要求每个专业总学分不低于73学分,并对课程门数提出了具体要求。
3.新计划如何查询?
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考生必读→开考专业”栏目,查询新专业考试计划、原专业考试计划、新旧课程顶替对照关系、专业调整的相关文件等信息。
4.新计划何时开始执行?
从2026年起执行新专业考试计划。各专业按新计划课程安排考试,原计划课程同时停止考试。
5.计划调整是否设有过渡期?
为保障考生利益,确保原计划和新计划平稳过渡,特设置2024年至2025年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考试及办理毕业仍按原计划要求执行。
6.过渡期内,如何安排课程考试?
为保障考生尽早完成学业,在2024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我省在以往课程考试安排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调整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包括实践课程)。
7.新计划执行后,如何安排课程考试?
自2026年起,除停考过渡专业外,所有专业的理论课程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考试,部分课程安排在上半年,部分安排在下半年。
重要提示:并非所有课程在每次考试中均能安排。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报考。
8.原计划课程与新计划课程两者如何顶替?
2026年上半年,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根据《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双向顶替,即原计划课程与新计划课程可互相顶替;自2026年下半年起,仅允许原计划课程顶替相应新计划课程。
举例:以人力资源管理(本科)课程对照关系表为例进行说明
(1)上表左侧的原计划课程为原计划设置课程,右侧新计划课程为新计划设置课程。
(2)表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可以相互顶替。比如,原计划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同新计划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可以相互顶替。按原计划毕业时,可使用已合格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顶替原计划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若按新计划毕业时,已合格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可以顶替新计划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
(3)表中没有对应关系的课程不可以顶替。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44)仅在新计划有这门课,原计划没有其对应课程。考生按新计划毕业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44)课程合格,若按原计划毕业则不需要考此课程。
9.执行新计划后,已合格的原计划课程在新计划中如何使用?
考生在2026年上半年如未达到毕业条件,已合格的原计划课程不会作废,将按照该专业《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的对应关系自动顶替新计划相应课程,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入“考生必读→开考专业”栏目,查询报考专业的新旧课程顶替对照关系,了解在新计划中仍需报考的课程,并继续完成报考。
举例:经济学(本科)专业某考生,已通过原计划8门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8门课程,如下图绿色部分所示。该生还需要通过新计划中剩余的8门课程(含毕业论文),如下图黄色部分所示,即可达到新计划毕业条件。

10.2026年新计划执行后,毕业办理有哪些变化?
(1)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已符合原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仍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如2026年上半年,考生已达到新计划毕业要求,也可选择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2)对于在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已符合原毕业条件,但因故在新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执行后仍处于“延迟毕业”状态的考生,待延迟期满后,允许其仍按原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申请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专业的考生如已符合原毕业条件,必须在停考文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办理截止日期前申请办理毕业。对于已符合毕业条件且处于“延迟毕业”状态,如延迟期满时间在停考文件规定的毕业办理截止日期后,允许其在停办毕业证书的最后时限前办理毕业。办理时,考生需向所属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4)自2026年下半年起,尚未达到原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按新计划毕业条件办理毕业。
11.截止到2025年底本科只差毕业论文,2026年上半年能否仍按原计划毕业?
到2025年底,对于仅缺少1门本科毕业论文合格成绩,并打算按原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可按照《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的对照关系,参加一次2026年上半年新计划的毕业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考核。考核合格的,可按原计划办理毕业;若考核不合格,自2026年下半年起须满足新计划毕业条件后方可办理毕业。
12.2026年上半年,各专业办理毕业对思政课有什么要求?
2026年上半年,各专业按原计划毕业时,不增加思政课门数,且已合格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可用于顶替原计划(专、本科)任意一门思政课,但不得重复顶替。若考生达到调整后3门思政课的新计划毕业要求,也可选择按新计划办理毕业。
13.2026年下半年起,各专业办理毕业对思政课有什么要求?
自2026年下半年起,尚未达到原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均须符合3门思政课的新计划要求方可办理毕业。
14.已通过的原计划外语替代课程在新计划中如何使用?
自2026年起,原计划的外语替代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考生已取得其中两门替代课程合格成绩的,可用于顶替新计划中的英语(专升本)(13000)或第二外语课程;未取得其中两门合格成绩的,须按照新计划要求进行考试。
涉及专业包括:(1)原计划中设置“现代科学技术基础(03130)、应用写作概论(04024)、法律基础(08118)”作为外语替代课程的33个本科专业;(2)设置“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06231)、教育政策与法规(07681)、课堂教学设计(08037)”作为外语替代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3)将专业内选考课程作为外语替代课程的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3个本科专业。
举例:学前教育(本科)专业某考生,已通过原计划中的“现代科学技术基础(03130)‘’和“法律基础(08118)”两门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中的”英语(专升本)(13000)”,如下图绿色部分所示。

15.过渡期内的停考专业课程设置是否有变化?
(1)将于2027年底停办毕业的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自2026年起思政课调整为3门,其他课程保持不变。
(2)将于2028年底停办毕业的城乡规划(本科)、旅游管理(本科)、交通运营管理(专科)、河北农业大学主考的土木工程(本科)、石家庄铁道大学主考的土木工程(本科)等5个专业自2026年起执行新计划。
16.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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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
主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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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
0311-87047194 |
河北大学 |
0312-5079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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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
0315-2821755 |
河北师范大学 |
0311-80789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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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
0335-3880926 |
河北科技大学 |
0311-81666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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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
0310-3113989 |
河北农业大学 |
0312-752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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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考试院 |
0319-2235880 |
河北经贸大学 |
0311-87608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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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
0312-5078366
0312-2119856 |
河北医科大学 |
0311-8626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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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
0313-8062106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0311-87935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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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考试院 |
0314-2131563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
0335-8076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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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
0317-3170760 |
承德医学院 |
0314-2290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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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
0316-5908653
0316-5908661 |
北京交通大学 |
010-5168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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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
0318-212219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北考核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
0311-66997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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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
0312-5532893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0312-591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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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教育考试中心 |
0311-83222350 |
华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0315-8805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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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0311-66007000转2
0311-66007109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
0316-2068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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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010-6257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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