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北京市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25年11月18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流程

  1.模拟申报。11月17日9:00至28日17:00,考生可进入“北京自考首页”(https://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菜单中选择“2025年下半年毕业模拟申报”进行模拟申报。考生需要填报的是核对信息、毕业所在地、上传证件、成绩审核、登记表填写、前置学历验证(仅本科考生要求)等步骤(对应绿色图标)。各步骤为并列关系,填报时不分先后。考生在模拟申报时所填报的信息会保留到正式申报系统中,只有填报的成绩信息会予以清除,待正式申报时重新提取重新审核。模拟申报使用的系统与正式申报时基本相同,便于考生了解毕业条件、办理流程,提醒考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准备相关材料。考生自愿免费参与,不参与模拟申报也可正常进行毕业申报。关于模拟申报工作的说明请见附件1。

  2.毕业申报。12月2日9:00至4日17:00,考生需进入“北京自考首页”(https://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菜单中选择“202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办理。申报考生应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思想品德合格。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毕业申报凭单》。凭单为考生办理毕业的重要凭据,附有重要提示,请考生自行保存并认真阅读。

  3.毕业初审。考生完成网上毕业申报后,系统实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通过的考生不需人工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按照凭单要求准备好材料接受人工初审。审核结果显示在《毕业申报凭单》上。

  4.毕业照片采集。通过初审的考生于12月5日至7日进行照片采集。其中,5日至7日,系统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照片采集;6日至7日,人工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照片采集。9日至10日,图像采集机构对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10日下午,照片上传至自考毕业系统,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相似度审核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无法由系统完成审核的,转入人工审核。图像采集机构为上级推荐的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集费用由公司收取。照片采集时请使用手机原生相机后置摄像头实时拍照,具体要求和流程请查看附件2。采集完成后,易拍公司统一将照片传送至北京市自考办,无须考生自取。

  5.毕业照片审核。12月11日至12日,各考区自考办审核毕业照片。考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照片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12月12日12时前重新采集,仍审核不通过的,按初审不通过处理。审核通过的照片将与公安部门的人口库信息进行比对。未采集照片或照片比对不通过的取消本期毕业资格。

  6.毕业复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工作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预计12月16日发布。复审结果显示在《毕业申报凭单》上。

  7.预约邮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复审通过的考生在系统中预约以邮寄方式领取毕业证书,预约时间为12月17日至31日。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和电话信息,并保持本人电话畅通。

  8.学历注册和查询。市自考办将毕业生信息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毕业生可在2026年1月中旬登录学信网,查询核实自己的毕业信息。也可登录北京自考个人中心,进入“自考信息”-“我的专业”页面,在“毕业状态”栏点击“毕业信息”,查询毕业信息。

  9.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将于学历注册完成后寄出,预计在2026年1月12日至14日由市自考办交中国邮政以特种安全邮件形式寄出。

  二、注意事项

  1.全部专业使用最新执行期考试计划,具体见“专业计划查询系统”。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科)等3个专业使用对应旧专业执行期为2024年10月15日的过渡期考试计划。处于停考过渡期的专业,使用执行期为2024年10月15日的过渡期计划,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考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门数,即可申报论文、办理毕业。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

  2.根据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期毕业证书全部打印新专业名称。新专业名称和对应的旧专业名称视为同一专业,只能办理一个毕业证书。专科专业和专升本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页面显示的学历层次分别为“专科”“本科”。

  3.需要办理免考、考籍转入手续的考生,应在办理手续后再行申报毕业。持有2001年10月之前成绩单的考生,可将成绩单上的准考证号录入毕业系统提取成绩。无法提取的,联系市自考办处理。

  4.凡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学信网可查)。

  5.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6.初审、复审过后,系统中的《毕业申报凭单》内容会刷新,请登录系统查看最新凭单。

  7.办理毕业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

  8.为保证正常的网站访问效果,请使用个人电脑登录个人中心,不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Edg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三、咨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

  附件:1. 毕业手续模拟申报工作说明(点击查看)

  2. 自学考试毕业照片采集流程(点击查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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