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优异;对中医药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历史

不限

中医学

5

5

针灸推拿学

5

5

中医养生学

5

3

中医康复学

5

2

物理

不限

*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9

4

*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3一体化)

5+3

8

*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3一体化,儿科学)

5+3

5

中医学

5

26

针灸推拿学

5

10

中医养生学

5

3

中医康复学

5

3

化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云翔班)

5+4

8

*中药学(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联合培养)

4+5

10

*中药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

4+5

10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20

临床医学

5

11

临床药学

5

12

中药学

4

15

  注:

  1.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标记专业为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项目,该类专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和转段条件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审核、填写审核情况,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其中,高二高三学业成绩信息须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在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相同考生中的全校排名及该首选科目全校总人数。未单独组织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的中学,可用“模考”成绩替代高三上学期期末成绩,并填入该项。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的中学公示证明。

  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均须经中学审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学校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5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9日至13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等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3日至14日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初定,具体时间安排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考生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

  2.入围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五、录取办法

  (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规定,其中: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中药学;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所列专业。

  (二)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围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采用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对入围考生依据“按加权总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确定的进档同分排序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如下:
 

项目

所占权重

备注

高考成绩

80%

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再按80%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计入总分

面试成绩

20%

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20%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计入总分

  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总分=高考成绩÷750×100×0.8+面试成绩×0.2

  各项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六、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2026年5月10日(5月10日23:50关闭报名系统)

  初审公示:2026年5月25日前

  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202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打印准考证:2026年6月9日至13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报到、面试:2026年6月13日至14日(初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围查询:2026年6月22日前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监督管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须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等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根据高校要求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并做好考生相关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给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11852

  本科招生网:https://zs.njucm.edu.cn

  电子邮箱:zsb@njucm.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

  九、附则

  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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