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http://www.huaue.com  2026年3月6日  来源:浙江外国语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2026年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专业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学考成绩至少有一门为A等;或者6个B等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为115人。具体如下表:
 

科类

专业

选考科目范围

计划数

学费

普通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

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5

4800

普通类

小学教育(师范)

不提科目要求

20

5500

普通类

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旅游方向)

25

25000

普通类

葡萄牙语

10

4800

普通类

俄语

10

4800

普通类

阿拉伯语

10

4800

普通类

日语

15

4800

普通类

朝鲜语

5

4800

普通类

意大利语

5

4800

  四、报名方式

  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高校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以不超过1:9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各专业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2.综合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各专业按不超过1:7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成绩保留小数点4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专业实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7倍,则该专业实考学生综合测试全部入围。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入围专业一致,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投档基准线。

  2.对进档考生,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4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患有该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类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6年3月7日9:00至3月20日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2026年4月4日上午9:00-2026年4月12日下午16:00;

  3.通知书打印: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2026年4月17日下午16:00;

  4.报到抽签:2026年4月18日9:00-16: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5.综合测试:2026年4月19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2026年4月29日起。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140元/人。缴费成功但放弃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不予退费。

  九、附则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录的学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3.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招录工作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组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571-87318782、88218273。

  4.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0571-88213106

  学校网址:http:// www.zisu.edu.cn

  招 生 网: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news、ZISUZSB

  如遇突发情况,学校有权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录相关工作进行调整。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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