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分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高职分类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分类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校园占地面积961亩,总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838人,其中本科生19689人,图书馆纸质图书252.76万册,电子图书259.32万册。
我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
设有会计金融学院、数据与科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专业才能、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我校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14)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邮 编:710065
学院网址:www.eurasia.edu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学校成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由分管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职业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品牌传播部、后勤集团、学生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研究拟定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工作实施。
第七条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负责拟定招生章程、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报名、录取等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eurasia.edu
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生申请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校招生章程、计划,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2.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6年3月16日(9:00-17:00)在我校进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领取准考证,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参加相应专业类考核科目的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不收报名费。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eurasia.edu)或报名系统查看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3.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我校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8日前向我校提交退役军人优待证,接受我校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eurasia.edu)于3月10日-12日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8日前携带获奖证书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资格审查。我院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eurasia.edu)于3月10日-12日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以下4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1、普通高中毕业2、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3、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4、普通高中同等学历;
以下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注:凡参加 2026 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戏曲表演(伴奏、表演)专业外,报考其他专业,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三)考试成绩构成
总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测试占比30%、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占比70%)。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数为300分。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来我校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省级统考,时间:2026年3月15日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6年3月16日全天(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面试),3月16日10:00-11:30、15:00-16:30(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2.测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3.测试内容:
(1)对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由我校依据测试标准,分专业类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职业理解四个方面,满分300分。
(2)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由我校依据测试标准,分专业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与技术技能测试相结合,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采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职业理解四个方面,满分200分。
4.职业技能考试所有专业按一个专业类进行。
第十三条 分值计算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70%]×2。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省级统考)(满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主要考察考生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职业理解四个方面综合评定,现场打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综合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70%]×2。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省级统考)(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与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26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eurasia.edu)公布考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综合分及各专业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请于在3月25日-27日期间复核成绩。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 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预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7:00;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13日17:00。
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考生于2026年4月9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7日17:00。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预录取。预录取时按照学校设定的专业计划依据综合成绩,历史类物理类考生和三校生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各专业普高生、三校生计划分配,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按专业代号顺序调剂到其他缺额专业。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历史)和体育类(历史)考生;对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物理)、艺术类(物理)和体育类(物理)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委为分类考试招生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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