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专业
科类
大类所含专业
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综合改革首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综合改革再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备注
1
土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2
车辆工程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5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6
电子信息类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7
工商管理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
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消防工程
9
地质工程
物理或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