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专业
科类
大类所含专业
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综合改革首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综合改革再
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备注
1
土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
化学
5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6
工商管理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
7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8
测绘类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9
地质工程
物理或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