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专业
(专业考试区分代码:3)
一、主考学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对象:已在各市、县招办报考了200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考单招)招生其他类的航海专业并领取了报名证的考生。
本专业要求考生是热爱航海专业的中职学校航海类或相近专业应、往届本省籍的男性毕业生,具备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熟悉与基本安全证书或渔业四小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报考考生的身体基本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5.0(1.0)或以上,辨色完全正常。
三、考试内容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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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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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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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海
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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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图作业(100分):海图的作用、海图图式、航向方位的含义、方位的读取及绘画、距离的量取、圆规分规及三角尺的正确使用;
2、航海仪器(90分):雷达、GPS、罗经的用途与操作。雷达:开关、调谐、增益、海浪及雨雪的调节、量程的调节、距离及方位的读取等;GPS:开关机、转向点的设置等;罗经:航向方位的读取、罗经差等;
3、了望与值班(60分):
1)操舵(舵令、把定、转向)
2)号灯号型(号灯号型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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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考试的总分为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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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手续
1、主考单位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07年考生报考信息库预先编排考生准考证,并做好考场安排等前期工作;
2、考生持各市、县招办所发报名证与本人身份证于4月5日到主考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填写考点规定的各项表格,领取“准考证”,了解考试安排情况。
报名地址: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3、注意事项:
(1)考生食宿自理;
(2)每位考生缴纳报考费110元。
五、考试日程安排
1、考试时间:4月6日
2、考生持准考证在开考前15分钟到规定地点检录、候考。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不补,逾期作放弃考试论处。
六、其它
1、专业考试不划合格线,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一并计入考生总分,最后由省考试院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按规定填报志愿。
2、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其它类”招生计划中注明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3的专业,其它专业志愿无效。
未明事项,可电话垂询:0580-2095114
2095036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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