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18年1月2日  来源:武汉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高水平学生艺术团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72人,拟认定资格考生不超过144人(分项目情况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符合2018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条件及附件一中关于相关项目的要求;

  2.考生须有高中阶段参加艺术团活动一年以上或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的经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2日10:00至12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报名(点击报名),并于2018年1月14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寄送时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未按时寄(送)达者,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

  报名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武汉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由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生成,考生亲笔签名后须就读中学盖章,其中的“个人陈述”要求考生亲笔撰写

  ·就读中学出具的艺术团活动证明、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艺术水平的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使用A4纸张打印;经就读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

  2.音像资料

  考生需录制展示其文艺特长的音像资料(与报考项目相关,时长不超过10分钟),将其刻录成声音、图像清晰的VCD/DVD格式光盘1张。光盘外封可注明姓名、网报编号、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等内容,但在音像资料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表露身份信息的声音或图像。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选拔与测试

  1.资格审查

  材料寄送截止后,学校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名单,并于1月22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各项目可参加艺术团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不超过项目拟认定名额的8倍(若某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

  2.高水平艺术团测试

  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分文化基础测试和艺术水平测试两个环节。

  (1)文化基础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3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长180分钟。

  (2)艺术水平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艺术水平测试为考生现场展示艺术特长,专家评委现场评分,满分100分,测试方案见附件二。

  3.资格认定

  学校将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在文化基础测试不低于150分、艺术水平测试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分项目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为序择优优先认定A类资格学生;再在剩下的备选考生中,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认定B类资格学生。

  在公示资格学生名单时,对于A类资格学生,不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1至20名,录取时按照公示顺序录取,录满10人为止,剩余A类考生可优先按B类计划优惠政策予以录取;B类候选学生则不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低为序(起始序号为21)进行公示。

  4.录取高考分数要求

  A类资格学生中按公示排序优先录取的前10名,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须达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海市、浙江省除外)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B类候选学生及A类资格中录取满额10名之后的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线(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B类资格学生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A类资格学生录取分数要求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B类资格学生投档分数需达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四、录取办法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学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批。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批均通过的资格学生请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签订完成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18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的我校专业志愿。资格学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018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4.我校将根据考生反馈的志愿,对签订完成协议书、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学生中,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顺序为序予以录取。

  5.我校将根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并依据学生反馈的专业志愿,统一预分专业,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完成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显示的专业志愿与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不相同时,以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为依据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浙江省考生,我校会告知预分专业,便于考生填报。

  五、有关说明

  1.所有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艺术特长生的规定要求。

  2.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报到后须接受艺术教育中心的专业复查,并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如有违反,将依照《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5]20号)规定处理。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205、206室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网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7-68753557(工作时间)
 关于武汉大学更多的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禹教育网(Www.Huaue.Com)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