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05年本科招生简章
2005年1月14日 来源: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办公室


一、学院简介

  风景秀丽的北京海淀紫竹公园北侧有一座充满激情的艺术学府——北京舞蹈学院。她是我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是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专业舞蹈教育机构,为中国乃至世界培养了一大批顶尖的舞蹈艺术家,用婀娜的舞姿创造了无数至纯至美的艺术篇章。

  建校50年来,北京舞蹈学院凭借着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舞蹈种类、丰富的教材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创作的舞剧、舞蹈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引起国内外瞩目并获得高度评价。凭借广泛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在各类国际舞蹈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学院已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舞蹈院校。

  北京舞蹈学院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舞蹈演员、舞蹈教师、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人才,分布在国内外各个地区,被人们誉为“舞蹈家摇篮”。

  近年来,我院在学科建设上加大了改革的力度,依托北京舞蹈学院整体的办学优势和丰富的实践基础,借助校内外相关专业的精良师资及雄厚的科研力量,增设了部分与舞蹈相关的其他学科,如新建了艺术传播系,招收校园文化专业方向、电视舞蹈专业方向、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新建了艺术设计系,招收舞台美术设计方向、服装艺术设计方向、服饰表演方向;新建了音乐剧系,招收音乐剧及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同时,这些新建专业方向和舞蹈史论专业方向,都打破了以往只招艺术中专生的生源局限,向广大普通高中生中的文艺爱好者敞开了舞蹈学院的大门,为有志于从事舞蹈研究、中外文化交流、舞台艺术设计、服饰表演、音乐剧及戏剧影视表演的青年学子,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知识平台和学习机会。

  北京舞蹈学院现设有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舞蹈编导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舞蹈学系、艺术设计系、艺术传播系九个系科,还设有舞蹈学研究所、舞蹈图书信息中心、青年舞团和被国家列为重点中专的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学院经过50年的发展,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储备等方面,已成为本行业的排头兵。1998年北京舞蹈学院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文化部本科教学评估;1999年被人事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同年,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于1999年招收首批“舞蹈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北京舞蹈学院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创建世界一流舞蹈高等学府的进程中做出新的业绩。 

二、2005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面向全国招生)

05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总计招生305人,各专业招生方向及名额如下:
 
三、2005年预科招生计划    

  为落实教育部“实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第五次协作规划”的任务,我院2005年将面向新疆地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1.招生对象:凡属新疆地区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少数民族考生,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名额:20名。

3.招生专业:①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 ②舞蹈编导专业。

4.专业考试地点:北京舞蹈学院

5.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各专业初试前一天。(报名手续与下同)

6.专业考试时间:参见我院专业的考试时间。

7.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含报名费),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8.录取方式: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2005年高考,高考成绩上线,即参照我院的录取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9.预科:被我院录取后,作为我院的预科生到新疆艺术学院预科学习一年,学习汉语、英语、政治理论及舞蹈专业课,2006年预科结业成绩合格者即转入北京舞蹈学院相应的本科专业学习,学制4年。

10.被录取的民族学生不转户口,毕业分配回新疆。

有关政策可向新疆教育厅高教处咨询。

四、招生专业介绍

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本专业为我国舞蹈艺术教育院校、表演团体、普通学校等单位培养从事芭蕾表演、教学、研究及编创工作的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芭蕾基本训练、芭蕾双人舞和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蹈及其教学法,对西方传统文化及其艺术有较好的把握,能从事芭蕾基训、芭蕾双人舞和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蹈的表演和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排练芭蕾名剧片断及创作小型芭蕾作品的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本专业为全国舞蹈专业院校以及非舞蹈专业单位培养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中国古典舞表演、教学、研究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古典舞技术技能、中国古典舞表演风格、中国古典舞教学理论、中国舞蹈发展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本专业为全国舞蹈专业院校及表演单位培养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中国古典舞表演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古典舞技术技能、中国古典舞表演风格、中国舞蹈发展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汉唐古典舞方向)

  本专业为全国舞蹈专业院校以及非舞蹈专业单位培养高水平、全面发展的汉唐古典舞表演、教学、研究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汉唐古典舞技术技能、汉唐古典舞表演风格、汉唐古典舞教学理论、中国古典舞蹈发展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能在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从事表演工作的全面发展的高级中国民族民间舞专门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系统掌握中国各民族主要民间舞蹈,对各民族的主要民俗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具备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表演的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本专业培养能在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普通学校、艺术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全面发展的高级中国民族民间舞专门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舞蹈教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系统掌握中国各民族主要民间舞及其教学法,对各民族的主要民俗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具备独立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表演、教学的能力,及一定的组织排练和编创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作品的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有一定舞蹈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方向)

  本专业为表演团体、艺术院校、体育舞蹈俱乐部、社区文化机构、社团组织(协会)等单位培养从事国际标准舞表演、比赛、教学、理论研究和组织管理的专业人才和从业者。通过教学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人生观、艺术观;能规范掌握摩登舞、拉丁舞的基本技术技法,较深刻的领会国标舞的文化精神与艺术风格,对其竞赛和表演的特性有较深入认识,对其健身、娱乐的功能有一定了解,具备将技术、技法、技艺融为一体的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追求国际标准舞艺术,有三年以上的舞龄或省市级以上获奖成绩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音乐剧表演方向)

  本专业为国内外培养和输送舞台剧综合型高级表演人才及戏剧影视高级表演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剧的演艺理论和表演技能。在对中外经典音乐剧、歌舞剧、中外现代戏剧、影视剧的学习与研究中,建构学生以歌与舞表达戏剧的现代表演技能和审美。

  热爱音乐剧表演的艺术者;有一定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服饰表演方向   招女生)

  本专业为全国专业表演团体、文化传播、广告展演单位及大型旅游表演公司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熟练掌握本专业表演技巧,具有一定的服饰造型设计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服装表演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服装表演的技能、系统掌握与服饰表演相关的知识。如芭蕾、国标、摩登舞等多舞种的基本能力。对表演和音乐方面的理论知识,有较深刻的理解。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外语能力,掌握相关的服装设计和化妆设计方面的技能。

  热爱服装模特事业,身高1.73米以上,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舞蹈编导专业(中国舞编导方向)

  本专业培养能在专业表演团体、艺术院校及群文系统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及舞剧编创、编导教学与理论研究的高级专业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舞蹈编导理论与基础技术、技法,深刻领悟中国舞蹈文化精神,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能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与技术、技法融为一体,具备一定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能独立应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热爱舞蹈事业,有一定民族民间舞蹈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舞蹈学专业(舞蹈史与舞蹈理论方向)

  本专业以舞蹈学基础理论与研究为主要学习与培养方向,培养国家文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完整的舞蹈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质,掌握系统的舞蹈科学知识与学问,并了解相关人文科学知识,全面地了解舞蹈专业的技能,能够从事舞蹈史论教学、舞蹈史论研究、现状批评、舞蹈传播、舞蹈普及教育、舞蹈文化事业管理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工作地高级人才。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艺术团体的演职员及其他舞蹈爱好者均可报考。

戏剧影视舞台美术设计专业(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本专业为社会有关文艺单位及各演艺团体培养舞蹈服装设计和教学的专门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专业设计技巧,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和文艺知识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备系统的专业美术理论基础和良好的设计、教学和研究能力。

  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五、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或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3、港、澳、台考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我院外事办公室申请,而后可以报考。专业考试通过者,可向香港、澳门有关机构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广东省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或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外国留学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我院外事办公室申请,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我院的招生专业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者,可被我院录取。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院。我院今年实行网上填报报名表,考生可登录www.bda.edu.cn,在“招生信息”之“本科招生”中填写“北京舞蹈学院招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学院招办,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招办报名现场履行报名确认、提交报名材料、照片和缴纳报名考试费手续,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的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网上填报者,也可到我院招办现场报名。凡参加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舞蹈理论方向)一月份考试的考生请勿在网上报名,须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报名及报名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本简章后附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兼报多个专业者只在一份登记表的“报考专业”栏中注明即可,无需多填登记表。要求字迹清楚。网上填报者,由我院招办负责打印本表。)

2、考生报考介绍信一份(须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出具)或者直接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中“单位报考意见”一栏填写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未到办理身份证年龄的考生提供本人户口复印件一份。

4、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可于高考前补交)。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6、写有本人通讯地址的信封两个,用于招办寄发文考通知和录取通知书。

7、凡户口所在省级招办要求提前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或高考报名的考生,到我院报名时必须出示在省级招办报名后发给的准考证。

8、每个专业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考生报考一个专业,需交报名初试费100元,报考两个专业需交200元,以此类推。进入复试及三试的考生,再另交纳复试和三试费。外国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交我院外事办公室。

9、报考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2班)的考生,除上述的各项报名手续外,还需持有文化部盖章的“全国中等艺术学校师资班报考推荐表”。

10、凡属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重点艺术中等学校,均可向我院推送“推荐免试生”。我院只有舞蹈类表演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其它专业不招收。各重点艺术中等学校应在文件规定的比例内,结合考生的志愿,推荐毕业生中的优秀人才报考我院,并为此类考生填写一式三份“高等艺术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登记表”(不要复印件)。表中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字迹清楚,照片须加盖学校的钢印。报考“推荐免试生”的考生报名考试费及报名考试时间与普通考生相同。凡在专业考试通过以后再补办“推荐免试生”手续者一律无效。

重要预告:根据教育部《关于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中的有关通知,从2006年起艺术类专业将停止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

注:1、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凡通过两个以上专业考试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的当日须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填写专业志愿。

(三)报名日期:
 
1、网上填报“北京舞蹈学院招生报名登记表”从即日开始至2月18日止,2月19日起,网上不再接收报名表。我院招办自2月19日起接待网上报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直至各专业初试的前一天停止办理该专业的报名确认。 

2、无条件上网填报“北京舞蹈学院招生报名登记表”者,我院招办从2月19日起接待考生的现场报名,直至各专业初试前一天停止现场报名。

希望考生们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2、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三试。

3、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项目进行顺序于初试前一天下午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橱窗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于当日早8:00之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号,并携带准考证进入考场。校内每场专业考试均从早上8:00开始。

考试结果公布在我院招生办橱窗内。初试名单公布后,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复试手续;复试名单公布后,按时办理三试手续。未按时办理考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学专业外,其它专业最终考试结果按70-79、80-89、90-95分为三个档次公榜,各档次之内按考号顺序公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学专业的考试成绩按考试科目累积评分,考试结果按考号顺序公布,专业成绩在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的同时,一并通知考生本人。

4、“推荐免试生”的专业考试与普通考生一起进行,不单设考场,但只有在我院专业考试中成绩达到90——95分的,才被确认为达到我院“推荐免试生”资格,并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的《英语》、《语文》考试。文化加试合格者方可正式成为我院的“推荐免试生”,不参加高考,但要与其他考生同步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未达到我院“推荐免试生”要求,但已通过了普通考生专业考试者,则按普通考生对待,参加高考。

5、专业考试通过者,我院招生办公室于4月15日前统一寄发“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此“通知单”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报名科类为艺术类(音乐或美术)。考生高考报名完毕后,须将高考报名号反馈给我院招生办公室。今年高考科目为“3+X”,其中“3”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理科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要计入总分);“X”为“综合能力考试”。实行特殊高考模式的省市,按本省市的特殊要求参加高考。

重要预告:根据教育部《关于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中的有关通知,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七、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初试:(1)芭蕾基训(包括技巧)

复试:(1)剧目或“变奏”(自备音带)

(2)舞蹈模仿能力:

·性格舞

·现代舞

三试:(1)芭蕾基训

(2)剧目或“变奏”(自备音带)

(3)口试

2、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初试:(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表演(自备音带,不能跳组合,剧目可以穿服装)

复试:(1)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2)教学能力测试

三试:(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表演

(3)口试

3、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初试:(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表演(自备音带,不能跳组合,剧目可以穿服装) 

复试:(1)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2)表演能力测试 

三试:(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表演

(3)口试

4、表演专业(汉唐古典舞方向)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模仿能力训练

复试:(1)个人表演(剧目片段或组合)

(2)口试

三试:(1)舞蹈基本功考查

(2)个人表演

5、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初试:(1)剧目(组合)片段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民间舞模仿能力测试

三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剧目表演

(3)口试

6、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初试:(1)剧目(组合)片段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教学能力测试

三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剧目表演

(3)口试

7、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方向)

初试:(1)国际标准舞比赛套路(摩登或拉丁)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国标舞比赛套路(摩登、拉丁各一曲)

     (3)身体素质与表现力测试(现代舞)

三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国标舞艺术表演类剧目表演

(3)口试(先用英语作一分钟自我介绍)

8、表演专业(音乐剧方向)

初试:(1)自我表述艺术履历与朗诵 (诗歌、散文、童话、戏剧影视台词片断均可,各限2分钟)

     (2)歌曲演唱(中外作品均可,以美声、音乐剧作品为主,自备钢琴乐谱或伴奏带)

复试:(1)歌曲演唱与视唱练耳(歌曲演唱要求同初试)

     (2)舞蹈表演(自备音带,限2分钟)

     (3)即兴小品

三试:(1)体态动作模仿

     (2)歌曲演唱(要求同初试,作品必须用中文演唱)

     (3)命题小品(含即兴小品) 

9、表演专业(服饰表演方向)

初试:(1)量体: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

形体比例、皮肤、发质等(自备泳装);

复试:(1)自选舞蹈以及其它专长展示(音带、用具自备,不超过3分钟)

(2)基础绘画能力测试(自备画具,我院提供画纸)

三试:(1)模特技巧(行走表现、造型、乐感等)

(2)口试

10、舞蹈编导专业(中国舞编导方向)

初试:(1)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自编舞蹈小品表演

复试:(1)编舞能力测试(1)

(2)舞蹈构思(笔试)

三试:(1)编舞能力测试(2)

(2)音乐编舞

(3)口试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服装 设计方向)

初试:自带画具,我院提供画纸。(210分钟)

(1)速写 

(2)素描 

复试:(1)色彩(210分钟)

(2)命题创作(210分钟)

三试:(1)面试 口试

12、舞蹈学专业(舞蹈史与舞蹈理论方向)

初试:(1)命题舞蹈评论

(2)舞蹈表演或其他艺术专长展示(限时3分钟)

复试:(1)语文(笔试)

     (2)英语(笔试)

三试:(1)形体条件测试

(2)口头表达能力测试

八、录取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考生参加全国文化高考,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属提前录取批次。

2、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之内,且文化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15日前直接寄发考生。

九、2004年有关专业高考最低录取控制线

十、几项说明

1、学费标准: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5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0000元。

住宿费:每人每年750元。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或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我院之前已具有一定的艺术成就,经我院考核,确认为“尖子人才”者,在高考分数达到我院录取线的前提下,入学后视已有的艺术成就,减免100%--50%的学费。(详见“北京舞蹈学院尖子人才培养的有关办法”)

3、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鼓励。

4、新生入学后有如下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严重问题者;高考有作弊行为者;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甲型肝炎、乙型肝炎、奥抗阳性、肺结核、肾炎、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具备在我院进行专业、文化学习条件者。

5、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就业。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9号北京舞蹈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5788

传    真:(010)68451413              E-Mail:  bdajw@163bj.com

网    址:www.bda.edu.cn

www.isdance.com(舞影网)

考生报名请填写“北京舞蹈学院招生报名登记表”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办公室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高校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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