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26年2月4日  来源: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2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乒乓球、篮球

  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2025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项目类别

招生计划

乒乓球(男)

单打、双打、混双

10人

乒乓球(女)

10人

篮球

(男)

后卫、前锋、中锋

(五人制)


 

5人

篮球

(女)

5人

田径

(男)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3000米障碍;110米栏、400米栏;撑杆跳高、十项全能

20000米竞走、3000米障碍各2人,其余项目各1人。共16人

田径

(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3000米障碍;100米栏、400米栏; 撑杆跳高、跳远、七项全能

100米、200米、400米、5000米竞走、3000米障碍项目各2人,其余项目各1人。共20人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及赛事名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高中阶段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非高中阶段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乒乓球仅限个人项目)。

  注:1.“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3.各项目招生计划保持不变。若某项目中某类别录取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该项目的男、女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男、女招生名额可在该项目总计划数内统筹调剂。

  (三)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乒乓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以及参加过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职业比赛的运动员。

  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不招收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曾参加全国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于2026年2月8日12:00至2月25日24: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及查询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有照片的查询页面截图,网址为https://ydydj.univsport.com);

  3.近三年原始成绩册(封面和有本人信息页)、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5.生源所在地2026年高考报名凭证扫描件。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

  (三)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6年3月初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在2026年3月10日18:00前完成缴费。

  四、考试

  (一)体育专业测试

  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二)文化课考试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五、选拔录取

  (一)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高考前,对于已参加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的考生,分项目招生,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公示我校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已被有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选拔。

  (二)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合格考生,分招生项目,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体育专业测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60分。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最高招生计划数。

  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相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6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三)高考录取

  1.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体育教育(师范)专业。

  2.我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进行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限定的普通类招生专业在生源地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前,可录取至符合要求的普通类专业。普通类可选专业:英语(师范)、法学、金融学、会计学、交通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

  2025年相关专业学费: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学费5830元/生•年;英语(师范)、法学专业学费5720元/生•年;金融学、会计学专业学费5200元/生•年;交通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5800元/生•年。

  住宿费按1500元/生•年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面向全校本科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学费减免等31个学生资助项目,各二级学院设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70余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学校也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具体情况,给予不同措施资助。

  七、复核复测与运动队管理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专业能力复测。对于入学资格存疑、专项测试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或学籍。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八、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特殊类型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办:0514-87972358

  招就处:0514-87991290、15150825644

  九、联系方式

  (一)扬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626

  (二)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
  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13365140001

  十、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学校也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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