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16年1月30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广西大学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既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学校,也是教育部和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为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项目及范围
  
  1.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2.招生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健美操、游泳、乒乓球、羽毛球。
  
  3.招生范围: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根据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年龄要求,截止2016年1月1日男女篮项目报名时的年龄须大于17,小于20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根据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要求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者。
  
  注:(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23日),并按系统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2月28日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现场报到
  
  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携身份证、准考证及所有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到。
  
  (1)报到地点:广西大学体育学院
  
  (2)报到时间: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乒乓球项目报到时间为3月7日15:00至17:30;
  
  健美操、羽毛球、游泳项目考生报到时间为3月8日8:30至12:00。
  
  3.测试安排
  
  (1)专业测试
  
  3月8日14:30-17:00乒乓球(东校园体育馆)
  
  3月9日8:30-12:00男子篮球(西校园体育馆)14:30-17:00女子篮球(西校园体育馆)
  
  3月10日8:30-12:00健美操(东校园体育馆)13:00-14:00游泳(广西体工队游泳馆)14:30-17:00羽毛球(西校园体育馆)
  
  各项目招生计划、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广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注: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考生方有测试资格。检测产生的费用,考生自理。
  
  (2)文化考核
  
  通过我校专家组审核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考生需参加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文化加试时间将在3月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报到当天公布)。
  
  测试时间如有变动,以报到当天公布在广西大学体育学院的测试时间地点安排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
  
  1.考生须通过广西大学举行的各项目测验与认证。
  
  2.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标准的考生,经广西大学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和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
  
  3.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批次中填报我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相关政策报请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取。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参加我校文化考核后达到要求者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必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5.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以及专业安排原则:
  
  (1)招生专业: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金融学、英语、新闻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限文史类)。
  
  (2)专业安排原则: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并结合拟录取考生的志愿合理安排专业。
  
  6.拟录取考生的义务和责任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学后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拒不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
  
  六、监督机制
  
  1.广西大学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所有测试项目全程录像。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服用兴奋剂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
  
  1.考生报到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考生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级(含以上)运动员450元/人、二级运动员400元/人(桂价费函(2012)751号)。
  
  3.参加测试的考生均需自己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事故自行负责。
  
  4.联系方式: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网上报名有关事宜请联系:zsk@gxu.edu.cn)
  
  广西大学体育学院联系电话:0771-3232824传真:0771-3231505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邮编:530004
  
  附件:《广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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