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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6月27日 来源: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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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武汉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大会暨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举行。
这是武汉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中央交办的在涉外法治领域建设国家卓越社科人才培养基地的具体行动。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陈郭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青,校党委书记朱孔军,校长张平文,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副校长龚威、陆伟,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康宁,人文社科资深教授胡德坤、陈传夫、肖永平、周叶中、赵耀辉、黄进,院士龚健雅、姜卫平等涉外法治学院首批导师代表出席会议。
来自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司法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司法局、武汉市司法局、珠海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代表,以及企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国(境)外合作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沈壮海主持会议。
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向大会发来贺信,勉励涉外法治学院开拓创新、蓬勃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新时代涉外法治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万鄂湘表示,希望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开放办学,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深厚家国情怀、宽广国际视野和卓越专业能力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王林虎指出,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武汉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完善了全国涉外法治平台建设的战略布局,希望学院深耕涉外法治前沿领域,培养兼具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陈郭华指出,涉外法治事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构建中国自主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的重要任务。武汉大学成立涉外法治学院,标志着学校涉外法治卓越人才培养迈上新征程。他提出三点期望:坚持立德树人,打造人才培养高地;深化校内外协同联动,打造共享融合高地;拓展全球视野,打造国际交流合作网络,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做出积极探索和良好示范。
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秘书长卡玛琳·皮尼普瓦多(Kamalinne Pinitpuvadol)表示,武汉大学涉外法治学院的成立适逢其时,意义深远。它体现出一种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在今天的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密;国际法对于推动各国协力应对共同关切与新兴挑战,仍具有根本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将继续坚定加强同武汉大学以及涉外法治学院之间的合作。
朱孔军指出,承担涉外法治领域国家卓越社科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工作,武汉大学深感责任重大,学校将全力办好涉外法治学院。他强调,涉外法治学院因国家战略而生、因卓越社科人才培养而建,从诞生之日起就承载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重要使命。学院要坚持高站位铸魂育人、高水平协同育人、高标准创新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卓越社科人才培养经验,为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示范。
张平文宣读武汉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文件。涉外法治学院院长秦天宝围绕学院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核心理念、协同机制和培养机制等方面,汇报学院建设规划方案。
会议还举行了涉外法治学院首批导师聘任仪式、涉外法治学院揭牌仪式以及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涉外法治学院与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所、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国际组织及境外高校等首批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各方将通过共建课程、共设实践平台、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案例研究、加强师资交流等方式,推动涉外法治教育与实务资源深度衔接,共同服务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随后,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国际调解院、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以及武汉大学的代表围绕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法学科建设、涉外司法能力提升和法律服务国际化等议题进行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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