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与天津海事局、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共同签署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合作框架协议
http://www.huaue.com  2026年3月8日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3月6日下午,大连海事大学与天津海事局、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在天津共同签署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天津海事局局长李志强、副局长柴进柱,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永新、副总经理孙剑锋,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总经理徐捷、副总经理房涛等参加签约仪式。

  协议签署前,各方围绕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接轨等核心内容交流发言。单红军表示,能够承担此次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有关工作,不仅是各方对大连海事大学学科专业和科研能力的信任,更是作为行业院校、作为交通运输部所属唯一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强调,在后续的研究工作中,大连海事大学将始终秉持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科研态度,充分发挥自身学科和人才优势,组织专项研究团队,全力投入到项目的各个阶段,与各方紧密协作,严把技术关、质量关,确保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可行性、合规性,为电子航海日志的标准体系构建和落地应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按照协议,大连海事大学牵头承担项目技术论证、监管适配研究、技术标准与格式模板制定等工作,主要牵头开展电子航海日志技术路径开发应用分析,研究数据存储、传输安全、防篡改等核心技术;完成初步方案论证,形成《电子航海日志应用开发研究报告》;制定电子航海日志技术标准与格式模板;提出电子航海日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建议。

  此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立足航运业数字化发展实际需求,遵循“协同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原则,整合海事监管、高校科研、航运运营、船舶检验四方专业优势,为共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划定权责边界、明确实施路径。协议搭建“领导小组+项目推进办公室+专人联络”三级组织架构,明晰四方核心职责分工,构建人力、资源、技术评审三重保障机制,规划四阶段闭环推进流程,同时明确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共有规则及争议解决路径,为项目全周期平稳推进筑牢坚实制度保障。

  大连海事大学党政办公室、科技处、航海学院、社会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及教师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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