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公开选聘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
http://www.huaue.com  2014年10月11日  来源:长春晚报

  长春晚报讯(记者陈琼)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省编办批准2014年可以使用的空编计划,长春师范大学拟面向吉林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公开选聘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各一名。
  
  本次选聘的资格条件:
  
  工程学院院长,选聘人选除应具备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冶金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已聘任五级领导职员或已聘任六级领导职员满2年条件之一。
  
  工程学院副院长,选聘人选除应具备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冶金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已聘任六级领导职员或已聘任七级职员满4年条件之一。
  
  此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从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csfu.edu.cn/)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cnuzzb@126.com。联系电话:0431—86168203。联系人:黄文博。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2日结束。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6168203(长春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0431—86168537(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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