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提出校办产业发展新举措
2004年3月26日 来源:山东大学


  为了树立山大产业的崭新形象,规范校办产业的管理,我校于近日颁布了《山东大学关于推进校办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创新。

  在管理体制方面,2004年初,学校进行机构改革,特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了产业集团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建立了国资委—产业集团—下属企业的管理框架,明确建立起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管理体系;在管理模式和思路上遵循“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对产业集团的责任义务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建立产业激励约束机制上,试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规避经营风险,强化管理与激励约束,将企业的工资发放总额与企业实现的经济效益挂钩,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与所在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结果挂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述改革的思路与目标,就是要突出体制创新与管理效益的理念,通过管理体制的变革改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以产权管理为纽带,建立与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激励约束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合校以来,我校十分重视校办产业的发展,几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展涛校长明确要求,校办产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规范管理,减少和规避学校经营性资产面临的风险,并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要求,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中发展自己,树立山大产业崭新的形象。
根据学校要求,校办产业通过资产重组、规范改制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股权多元化为特征、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系,改制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每年都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山大鲁能、山大华天、山大华特、山大地纬、康诺制药等“山大品牌”,日益昭示出山大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山大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来源: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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