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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1月20日 来源:扬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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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学校体育学科历史悠久,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完善的教学科研体系和实践训练条件,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提供高质量成长环境。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及就业方向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学校代码:138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国家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系统掌握运动训练基本理论与方法、专项技术与体能训练技能,具备训练指导、运动表现评估、竞赛组织与学校体育教学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运动训练人才。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基本学制:四年
颁发证书: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该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授予扬州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中小学、体育运动学校、专业运动队与俱乐部、社会体育与体能训练机构、体育培训机构等单位,从事运动训练指导、体能训练、体育教学和竞赛组织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
(二)招生项目:皮划艇静水8人、羽毛球8人、排球8人(男子、其中自由人1人)、网球6人、足球10人(男子、其中守门员1人)。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报考皮划艇静水、排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羽毛球、网球项目须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6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
(三)报考排球、足球项目的考生限男性,其他项目性别不限。
(四)处于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的人员禁止报考,具体名单以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报名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具体按照《扬州大学2026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四、注册报名
考生应在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如发现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考生可合理选择不超过 2 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于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期间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1)、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省级招考机构将对考生生源地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生源地如有变化,考生应根据审核后所在生源地文化考试费标准办理补缴或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现象,均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大纲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大纲(2023版)》执行。考生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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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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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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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
语文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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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
政治 |
英语 |
3.具体安排
(1)考生于2026年3月21日12:00后登录 “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安排于3月28、29日参加文化考试。
(3)考生可于5月18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和专项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8日12:00至5月19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6 版)》评分。
考生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夏季项目专项考试时间为 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通知。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 180 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3.若有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的招生计划按下列项目先后顺序增加使用:皮划艇静水、羽毛球、排球、网球、足球。其中,排球自由人、足球守门员两个小项招生计划均不超过1名。排球自由人小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优先调整给排球非自由人使用;足球守门员小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优先调整给足球非守门员使用。所有项目最终录取计划均不超过10人。
4.在文化成绩及体育专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分项目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具体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 6)× 30%+体育专项成绩×70%
特别说明:
(1)按照国家招生考试和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等情形者,均不予录取。
(2)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录取方法
1.先划定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若二志愿仍未录满执行计划调整,调入计划的项目补录的考生,其综合分须不低于该项目计划内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综合分。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再相同者,优先录取运动员技术等级高的考生;再相同者,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及政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2026年5月22日12:00至26日12:00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工作;2026年5月27日12:00至29日12:00完成第二志愿的录取工作。
3.2026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6月5日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工作。
4.考生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或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关注录取情况。录取通知书将在暑期集中录取时统一寄送。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2026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5830元/生•年,住宿费按1500元/生•年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面向全校本科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学费减免等31个学生资助项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学校也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具体情况,给予不同措施资助(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条件和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八、监督机制
(一)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办:0514-87972358
招就处:0514-87991290、15150825644
九、联系方式
(一)扬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邮编225009)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626
(二)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 196 号(邮编225127)
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2010
十、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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