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24年1月10日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地处上海,1952年建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华东理工大学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由运动训练系、体育经济理论研究所、健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体育运动材料研究所、公共体育教学中心、研究生教学中心、运动竞赛与训练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场馆管理中心组成。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设有体育人文社会学硕士点、运动训练本科专业。

  华东理工大学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运动训练专业(专业代码040202K),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学费7000元/学年。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多元人文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具备扎实的运动训练理论知识、掌握高水平的运动训练实践操作技能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熟练从事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全民健身领域专业工作的卓越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中小学校等体育企事业单位,从事运动队训练、体育专项课教学、健身培训与经营管理工作,或可继续攻读体育学相关专业的硕士及博士学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

  本专业招生包括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人(含保送名额),具体情况见表1。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表1 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各项目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序号

招生项目

计划

报考要求

1

女子乒乓球

0-13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

男子乒乓球

0-10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3

艺术体操

0-1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4

男子网球

0-4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5

女子网球

0-2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6

男子篮球

0-5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7

女子篮球

0-5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8

田径(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

0-3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9

技巧

0-2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0

体操

0-2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1

现代五项

0-1

运动健将且在役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证明,见附件1

12

射箭

0-2

运动健将且在役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证明,见附件1

13

射击

0-3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且在役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证明,见附件1

14

击剑

0-1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且在役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证明,见附件1

15

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0-6

报考要求详见“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相关内容。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纳入单独招生计划

 

合计

60

 


  一、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

  (一)招生项目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收项目包括:乒乓球、网球、田径、体操、技巧、艺术体操、篮球、射箭、射击、击剑、现代五项。

  (二)考生报名与考试等相关要求和安排

  考生注册和报名、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考试)等相关要求和安排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的通告》执行。

  (三)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3.对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确定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对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简称“合格考生”,下同),根据各招生项目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存在部分项目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计划未完成的情况,则将这部分剩余计划继续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具体按“表2剩余计划分配方案”进行录取;若该剩余计划超过6个,则按照该方案进行下一轮分配,依此类推。若经过以上程序仍有剩余计划,则对于剩余的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不区分招生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直到剩余计划录满为止。

  若经过以上程序仍有剩余计划,将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于第二志愿合格考生,根据表2规定的分配方案,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直到剩余计划录满为止。

  表2 剩余计划分配方案

项目

剩余计划分配顺序

依次分配名额数

女子乒乓球

1

1

男子乒乓球

2

男子篮球

3

女子篮球

4

男子网球

5

女子网球

6


  5.同分处理原则。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下列要求排序:

  (1)乒乓球项目(女子乒乓球、男子乒乓球):依次按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团体冠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单项冠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单项亚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单项季军、中国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团体冠军、中国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单项冠军、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其他招生项目,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7.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2.考生依据所获得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报名并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4.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5.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一)招生专业

  我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专业为体育学类本科专业:运动训练。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0-6人,其中击剑、射箭项目报名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役证明(附件1)。具体项目及计划如表3所示。

  表3 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项目及计划
 

序号

招生项目

计划

备注

1

男子乒乓球

0-1

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纳入单独招生

2

女子乒乓球

0-1

3

击剑

0-1

4

射箭

0-3

  (三)考生保送条件、报名及相关要求。

  关于保送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办理流程和要求按《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我校不接受运动员调剂。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

  1.所有保送运动员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以线上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核专家将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运动员日常比赛、训练、学习等情况,考察运动员的技术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考生须提交本人技术视频。具体安排将在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我校将根据各招生项目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保送运动员名单,并在本科招生网公示,依据相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三、组织机构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四、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200237)

  (二)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21-64252939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200237)

  (三)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五、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员在役证明.docx 点击查看

  请填写盖章后,将扫描件命名为:报考项目-姓名,发送至邮箱:zsb@ecust.edu.cn。原件通过EMS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388信箱(邮编:200237),华东理工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组,杜老师。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招生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 点击查看

  2.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 点击查看

  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的通告 点击查看

  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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