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23年1月16日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培养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其体育学科成立于1917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高等教育体育学科之一。体育与运动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硕士及博士学位授权点,在我国高校体育学界享有盛誉。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精神,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继续面向全国进行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其中足球项目女子报考考生须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3.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足球、乒乓球、网球、田径(含短/中长跑<≤1500米>、跨栏、跳高、跳远、三级跳、铁饼、标枪、铅球)、技巧和艺术体操项目。

  招生计划:共计34人。其中,足球0-11人(男子0-3,女子0-8);乒乓球0-4人(男子0-2,女子0-2);网球0-2人;田径0-9人;技巧0-5人;艺术体操0-3人。

  注: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调整。

  三、报名程序

  1.注册

  考生须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及缴费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登录“体育招生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志愿等所有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寄送材料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并寄到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邱季端体育馆324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58808038):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须在高考体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当年一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两张(彩色、黑白均可)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相关页面打印)

  5)近两年运动成绩证明(参赛秩序册及成绩册)复印件

  6)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学历证明(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

  四、考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自行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了解有关通知,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2)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23版),最终以体育总局相关要求为准。

  2.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满分600分。

  2)考试安排

  2023年4月15-16日,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请考生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了解具体安排,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录取规则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100分。田径、足球、乒乓球、网球、技巧、艺术体操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

  2.我校视生源情况,划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体育专项及文化成绩达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分项目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特别说明:

  1)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具备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

  2)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运动员技术等级高的考生。

  4.按照国家招生考试和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等情形者,均不予录取。

  5.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其他有关事宜

  1.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2.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5400元/年。

  3.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4.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体育与运动学院
  电话:010-58808038
  网址:http://www.tyx.bnu.edu.cn

  七、考试信息公示与监督

  1.学校按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家长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报名、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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