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13年3月7日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近6000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12个,国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5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此外,学校还是国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面向东南亚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基地、国家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试点学校、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经过7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体育学院。现拥有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3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国家级实验区、体育学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基地)、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育教育训练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排球》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体操》、《体育科研方法》和《游泳》为省级精品课程。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学科评估中,我院体育学学科按照得分排名列全国体育学学科第5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专任教师108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9人;国际级裁判4人,国家级裁判12人。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黄汉升教授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学院在体育教育研究、社会体育研究、运动训练研究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部分成果居于国内领先地位。自2005年以来,先后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得各类科研项目80多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19项。
  
  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000多人。近年来,学院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注重技能培养,强化实践环节,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就业前景良好。吴锦彪同学多次代表国家在世界级举重比赛中夺冠,陈金章同学在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体操比赛中夺得金牌,技巧啦啦操队多次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大型表演和比赛,福建师大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学院教学、训练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功能齐全的综合体育馆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足球场、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3.具备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有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按省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运动训练
本科
60名(面向全国)
546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1.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突出的专项运动能力和较全面的运动技能,能胜任各级各类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射箭、柔道等。
  
  3.报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者,须在近三年内参加过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省级(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传统校比赛等)及以上竞赛。
  
  4.各项目招生计划:

项目

招生计划

项目或位置

分项人数

项目

招生计划

项目或位置

田径

10

短跑

3(男女不限)

篮球(男)

8

不限

篮球(女)

4

不限

中长跑

3(男女不限)

排球(男)

6

不限

排球(女)

4

不限

投掷

2(男女不限)

足球(男)

(不含守门员)

5

不限

游泳

4

不限

三级跳远

2(男女不限)

其他

19

推荐免试运动员;举重、跆拳道、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体操、射箭、柔道等项目一级以上运动员。

备注

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

  三、报名办法
  
  1.高考报名
  
  符合条件有意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资格。
  
  2.填写报名表
  
  考生应从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下载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应下载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2013年3月23日。报名确认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现场报名截止后,逾期不再受理。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测试,名单将于2013年4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请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时带齐下列材料:
  
  (1)《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须交《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须有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须带原件,当面比对后返还原件)。
  
  (4)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秩序册》、《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
  
  (6)当年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7)近2个月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8)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4.考生报到时应缴纳专项测试费(含初、复试)150元,考务费105元(含文化考试,按照福建省高考标准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0〕144号)确定】。
  
  四、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我校负责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统一命题和组织评阅试卷,并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2.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内容为专项技术(初试)和专项素质(复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评分标准》,由学校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

类别
时间
工作安排
报到
5月8日
考生报到,领取准考证(8:30-16:00)
体育专项考试
5月9-10日
各专项测试(8:30开始)
文化考试
5月11日
语文(9:00—10:30)
数学(14:00—15:30)
5月12日
政治(9:00—10:30)
英语(14:00—15:30)

  4.考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具体地点届时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3.将达到学校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评分标准》转换成文体综合分。
  
  4.在学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分小项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1.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从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下载填写《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在2013年3月23日前与学校联系,并于2013年4月10日前向体育科学学院提交经所在单位、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须有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再报教育部审批。
  
  七、其它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福建师范大学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位。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4.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咨询电话:0591-22868263(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兼传真)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更多的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禹教育网(Www.Huaue.Com)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