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13年1月17日  来源:天水师范学院

  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系我校体育学院的一个普通本科专业。体育学院下设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及体育科学研究所、实验室管理中心、场馆管理中心,有理论教研室、球类教研室、田径教研室、武体教研室、艺术表演教研室和公体部。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4人,兼职教授9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23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省、市(厅)、校级立项28项,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核心26篇,出版专著15部;获高校社科成果奖、市社科成果奖9项。学校现有运动场馆7万多平方米,训练馆7个,学生活动场地居西北先进行列。学院学生在2010年北京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射击锦标赛上取得3金1铜的好成绩;在武汉举办的“耐克杯”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上取得1银2铜和一个第6名的优秀成绩;在2011年甘肃省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上,我校以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为主力的代表队取得了1金7银10铜的好成绩;在2012年“宏奥杯”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上,我院女子曲棍球队获得冠军。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运动训练素养,具备竞技体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胜任专项运动的教学、训练、竞技、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运动人体科学类(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竞赛学);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类(体育社会学、运动心理学、体育史、奥林匹克学);专业术科类[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体操(健美操、艺术体操)、重竞技等]。
  
  三、学制:四年
  
  四、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招生事宜
  
  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考生60名。
  
  二、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曲棍球(女)、跆拳道。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其中跆拳道项目只招收一级以上运动员。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热爱体育事业;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5。
  
  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数据为准,未查询到相关数据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考生资格复查。
  
  四、报名办法:
  
  2013年3月18日至4月1日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报名。凡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3、近3年来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复印件和成绩册原件;
  
  4、高中毕业证原件或同等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往届毕业生交毕业证书原件);
  
  5、所有考生报名时,务必携带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网站上下载打印);
  
  6、考生必须向我校提供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未办理考生号者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不予备案,我校也不予录取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及考试费320元((其中专业技术考试费200元,文化课考试费120元)。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运动训练专业考试实行以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课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学校组织;体育专项测试由招生院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文化课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3年5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013年5月9日—1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
  
  六、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政审、体检、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计算总分后,按各项目分配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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