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6〕40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新设广安理工学院的函》(川府函〔2025〕3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广安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1014984。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广安理工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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