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6〕4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相关资源设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的函》(苏政函〔2025〕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2010849;同时撤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智能建造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设工程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装备智能化技术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研究,强化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