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基金中心关于2026年选派优秀运动员赴港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26年1月27日  来源: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总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体育人才发展战略,深化体教融合,提升运动员综合素质与核心竞争力,拓宽其职业发展通道,培养兼具卓越运动技能与高水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与香港浸会大学合作启动“运动员英才培养计划”项目,自2026年起,每年选派优秀运动员赴港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宗旨和计划

  立足体育事业长远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运动员赴港进行系统学习实践,提升其学术素养、国际视野和学历教育,为体育强国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储备高层次人才。

  2026年拟选派20名优秀运动员赴香港浸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专业为体育学硕士(体育管理方向),采取完全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制为全日制(14个月),学习期限为2026年7月至2027年8月,其中2个月在香港浸会大学珠海校区就读;12个月在香港浸会大学本部就读。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为国家体育总局认定的曾为省级以上各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或曾代表省级体育部门参赛的其他运动员,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为中国体育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投身中国体育公益事业的意愿。

  3.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为省(市、区)争光,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境外学习生活要求。

  5.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运动员管理及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

  (二)学业与能力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且已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

  2.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选派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2026年3月15日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6年优秀运动员赴港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申请人所属各省级体育局及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可作为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及违规违纪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个人简历:中英文简历,包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重大比赛获得的奖牌、名次和荣誉等。

  3.大学本科成绩单:一式两份,由毕业高校出具,必须密封在毕业高校的信封里,并在封口处盖章。如有申请者正在攻读国内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本科成绩单和研究生成绩单,要求同上。

  4.个人陈述:中英文阐述参加该项目的理由。

  5.推荐信:需提供至少一名推荐人出具的推荐信,用于全面考察申请人综合情况。推荐信一式两份,中英文版本各一份,须由推荐人本人签名。

  (二)资格初审与选拔考核(2026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基金中心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香港浸会大学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面试、专业能力评估等),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运动成绩、学术基础、学习规划和发展潜力。

  所有申请人将按其曾获得的最好运动成绩给予一次额外赋分,具体标准为:曾获得世界级比赛前三名加15分,曾获得亚洲级比赛前三名加10分,曾获得全国性比赛前三名加5分,该赋分将计入综合考核最终成绩。

  (三)确定推荐名单(2026年4月25日前)

  基金中心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年度选派计划,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香港浸会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行前准备与派出

  获得录取的优秀运动员,须与基金中心签订《“运动员英才培养计划”个人承诺书》,明确各方权责。基金中心将协助办理相关出境手续。

  四、费用标准及支持

  (一)费用与支持

  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学费(港币23万)、住宿费(珠海校区人民币1000元、香港校区约港币8.4万)和其他个人开支。基金中心为选派运动员提供集体赴港入学交通、在港期间保险和日常教学生活管理等费用支持;运动员取得学位后,可获得基金中心5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资助。

  同时,鼓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力量为其负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二)学业与管理

  基金中心将指派专人负责关照运动员在港学习生活情况,委托专门机构为其提供在港学习生活的必要帮助。运动员须配合相关管理工作,定期向基金中心汇报学习进展。

  (三)毕业安置衔接

  基金中心将运动员在港学习经历纳入其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在符合政策前提下,为其学成归来后的就业和创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目,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选派运动员在港期间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外事纪律,刻苦学习,维护国家及运动员良好形象。学成后应按期返回,为国家及地方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四)选派运动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管理。选派人员应签署《“运动员英才培养计划”个人承诺书》,若违反承诺,基金中心将取消其选派资格和奖学金资助,并视违约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基金中心:张老师

  电话:13626875237(同微信)

  邮箱:JH@cctv2022.com

  附件:2026年优秀运动员赴港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体育总局基金中心

                                                             2026年1月19日

  附件:2026年优秀运动员赴港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x(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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