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5〕193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请示》(济政呈〔2025〕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济宁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不超过6个。
五、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你市负责安排。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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