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5〕28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的函》(内政函〔2024〕1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5012670;同时撤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生物检验检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网络工程技术、铁道机车智能运用技术等4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研究,强化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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