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领导班子调整宣布会在上海政法学院青浦校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召开。
会议宣布上海市委决定,郑少华同志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刘晓红同志不再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
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局(市外国专家局)局长潘晓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江帆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宣教科技干部处负责同志宣读市委关于干部任免决定。校党委书记葛卫华,院长郑少华,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晓红分别作表态发言。
上海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处室同志、上海政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有关方面代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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