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huaue.com  2024年8月1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坚持依法治校,围绕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高校与社会良性互动。

  二、评议范围

  本市各高等学校(包括在沪部属高校、市属本科高校和市属高职高专院校)。

  2023年9月起招生的新开办学校须参加本年度评议。

  三、评议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和本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考量各高校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和网上专栏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网上互动情况等。

  本次评议按照部属高校、市属本科高校、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具体评议指标见附件)。重点考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尤其是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

  为鼓励、支持高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开拓、创新,在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中,对高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试行加分的办法(1-5分)。创新举措要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实际,重点关注学校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的公开透明。加分由评议专家和评议机构提出建议,经市教委办公室核准后,计入相关高校的总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学校对上海改革发展新作为新贡献;

  2.学校加强服务公开平台建设;

  2.学校加强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互动交流平台建设;

  3.学校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2023年已核准加分的创新举措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进一步深化推进的举措除外)。

  四、评议方法

  1.2023-2024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继续采取专家网上测评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相关数据或信息的采集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2.市教委负责组织专家,对各高校信息公开专栏网上呈现形式、信息公开内容等指标进行网上评议。

  3.市教委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各高校信息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功能与服务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

  4.综合专家网上评议和第三方测评意见后,形成最终的评议结果。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底前,各高校对照评议指标完成准备工作。

  2.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市教委组织开展评议工作。

  3.2025年上半年,市教委公布评议结果。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部属高校版)

  2.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市属本科高校版)

  3.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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