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将作为高考录取重要参考
http://www.huaue.com  2017年3月8日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龚雪、特约记者梁炜)作为新高考改革配套措施之一,昨日,省教育厅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要求,标志着我省全面启动今年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今年,我省在籍普通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分年级分类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新版综合素质评价系统采取全时段开放,省教育厅按学期(学年度)定期锁定评价数据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重在考察学生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以此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尤其是学生在相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语、班级审查、年级审查、学校认定等六个方面的程序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要加强对学生评价过程的指导,学生一旦提交评价信息,原则上将无法退回修改。

  省教育厅强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获取高中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未来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所有在籍普通高中生必须要参加并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指导和督促学生及时记录和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发展,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完成评价工作。禁止集中突击做评价。要畅通举报渠道,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学生违信行为进行如实记录,对弄虚作假的学校、教师要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部分地区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视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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