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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2014年新生奖学金申请细则 |
http://www.huaue.com 2014年8月1日 来源:西安欧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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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西安欧亚学院“四四二”发展战略(第二阶段)需要,我校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凡高考分数超过陕西省三批本科分数线40分以上的陕西籍考生,可申请1000—3000元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章 评选范围
第一条 凡是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陕西籍考生,经陕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我校正式录取为当年的本科新生,且高考成绩或必修课平均成绩符合我校奖学金评选要求的分数。
第二条 此新生奖学金只奖励当年正式录取的本科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考生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申请,填报我校志愿,经陕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我校正式录取为当年的本科新生,且报到注册。同时,各类奖学金评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等奖学金:
高考总分高出我校所在本科批次(三本批次)控制线70分以上(含70分)
二等奖学金:
高考总分高出我校所在本科批次(三本批次)控制线50分—69分
三等奖学金:
高考总分高出我校所在本科批次(三本批次)控制线40分—49分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一等奖学金:被录取考生,且报到注册,高考总分高出我校所在本科批次(三本批次)控制线70分以上(含70分),奖励一次性入学奖学金3000元。
第五条 二等奖学金:被录取考生,且报到注册,高考总分高出我校所在本科批次(三本批次)控制线50分—69分,奖励一次性入学奖学金2000元。
第六条 三等奖学金:被录取考生,且报到注册,高考总分高出我校所在本科批次(三本批次)控制线40分—49分,奖励一次性入学奖学金1000元。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办法
第七条 第一学年奖学金发放,招生办对通过学院门户网站申请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实和综合评价,在学生报到注册之前,对符合获奖条件者,邮寄“西安欧亚学院奖学金证书”。
第五章 奖学金使用办法
第八条 新生在注册时可凭“西安欧亚学院奖学金证书”在收费窗口凭此卡冲抵学费(本奖学金证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予他人、不能兑现)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西安欧亚学院招生办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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