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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大学关于2027年“国优计划”专项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9月1日 来源:兰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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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兰州大学作为首批试点高校,2023年起正式启动“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7年“国优计划”专项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通过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等方式,对该计划学生从教予以激励。
详细介绍见《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307/t20230726_1070952.html)。
二、选拔对象及方式
选拔对象为获得202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理工科专业),选拔方式主要为专业复试。
三、招收专业及计划
(一)所有理工科相关专业或教育硕士专业。
(二)预计招生计划为40人,最终招生人数视报名复试情况动态调节。
四、申请流程
即日起至9月18日,有意向申请“国优计划”的推免生填写《兰州大学“国优计划”推免申请表》(见附件),将签字的PDF版本通过邮件形式报研究生院(邮箱:yzb@lzu.edu.cn),
同时在我校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yjsytms/)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选择“国优计划”专项后提交申请。
五、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相关学院将联合高等教育研究院,结合学生报名情况,于9月21日前分批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名单确定
相关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对报名学生开展综合考核,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学院最终将根据接收规模依序发放拟录取通知。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按教育部要求提交最终入选名单,不受理考生放弃录取申请。
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普通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七、其他说明
1.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1)在“国优计划”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2)未能被兰州大学正式录取,或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未通过;
(3)未能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
(4)在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时,未能完成“国优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5)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2.培养管理及激励政策等事宜参照《全国首批!兰州大学2023年“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招生报名的通知》(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tuijianmianshi/2023/0920/227470.html)
3.本通知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兰州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执行,并以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报名表请点击下方通知链接:
兰州大学国优计划推免申请表.docx(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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