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2006年3月14日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内蒙(15)、贵州(52)、云南(53)、西藏、甘肃(62)、青海、宁夏(64)、新疆(65)、广西(45)九省(区),或重庆(50)、四川(51)、陕西(61)三省(市),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

说明:

1. 一志愿上线考生是否能参加复试,请上网查询(www.buaa.edu.cn)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查询方法相同。

2. 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能力,请考生作好准备。

3. 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4. 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 录取类别为自筹、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的考生需领取调档函。

6. 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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