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学院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08年11月19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大连外国语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前身为大连日语专科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国家为培养外事干部和日本语翻译人才于1964年创办的。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为一所以外语为主,文经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外国语大学。学校设有日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金融学、经济学、软件技术等24个专业;日语、英语、俄语、韩国语为省级示范性专业,10个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日本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需求,我校设立韩日、日韩、日英、英日、韩英、德英、法英、俄英等复语专业方向,复语专业已成为我院的特色专业。

  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生约两万人,其中研究生600余人,本科生12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余人,各类培训生8000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接受外语培训和教育的学员30余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同时,聘请外国专家50余人。院长孙玉华教授荣获教育部首届百名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形式多样。目前,与世界各国1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法国、加拿大、韩国、英国等国家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每年交流学生300余名,形成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

    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我校部分外语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

 

大连外国语学院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

合计

辽宁

山西

内蒙古

河北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陕西

俄语

35

4

2

2

4

2

6

2

2

 

2

4

1

2

 

 

 

2

日语(国际贸易)

60

10

5

2

3

3

6

4

2

1

4

8

1

5

3

1

1

1

日语(语言文化)

80

17

6

2

10

3

10

3

4

2

3

10

 

4

 

2

2

2

日语(商务)

40

5

3

 

4

2

4

1

2

1

3

6

 

3

1

2

2

1

日语(旅游)

40

6

3

 

4

2

4

2

2

1

2

7

 

4

 

1

1

1

阿拉伯语

15

1

2

1

1

2

2

1

 

 

 

2

1

1

 

 

 

1

葡萄牙语

10

1

 

1

2

 

 

1

 

 

 

 

1

 

2

2

 

 

西班牙语

10

2

1

 

1

 

1

1

 

1

1

1

 

 

 

1

 

 

西班牙语(工商管理)

10

3

1

 

1

 

 

1

 

1

1

2

 

 

 

 

 

 

朝鲜语(韩国语语言文化)

60

11

4

 

2

4

3

8

3

 

3

14

 

3

1

1

2

1

法语(语言文化)

10

2

1

 

1

 

 

 

1

 

1

1

 

 

1

 

2

 

法语(国际贸易)

10

2

1

1

1

 

 

2

 

1

 

1

 

1

 

 

 

 

德语

20

1

1

1

1

2

2

2

2

 

 

4

1

2

 

 

 

1

合计

400

65

30

10

35

20

38

28

18

8

20

60

5

25

8

10

10

10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部分省市重点高中应届毕业生;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6、高中阶段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文理科不限。

三.推荐和报名

1、我校向指定中学分派推荐名额,并寄发《招生简章》和《考生登记表》。由指定中学根据我校分派的推荐名额、专业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指定中学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另备一张同版一寸照片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3、报名时间:2008年12月6日前。

4、报名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专业。

6、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考试

1、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考试前一天(2009年1月1日)到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礼堂(三教)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 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

(2) 面试:(包括语音模仿、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共30分)

3、考试时间:

2009年1月2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笔试

              下午  13:30-16:00   英语笔试

2009年1月3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2009年1月4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4、考试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五.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数(总分数=笔试分+面试分) 高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3、录取时间:2009年1月底公布拟录取名单,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

4、所有被推荐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报名登记和高考体检。

5、被拟录取考生须将档案在08年6月20日前寄到我校学生处,否则不予录取。

6、考生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统一高考。

六.学籍规定

1、被录取的学生修完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2、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调整专业或转入其他院校。

3、2009年提前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拟定为8000元/人•年(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政编码:116002

联系电话:0411-82562385、8256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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