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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4月14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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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高委〔2026〕1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切实筑牢考试安全防线
1.严格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职责。考试安全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生命线,是维护考试公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各级招生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平稳、落实考试防疫措施、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统筹谋划,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招生组织管理,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2.扎实做好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始终将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流程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规范考试组织流程,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加强监考巡考,防范化解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规范、有序。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安全防护,强化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加强考生人文关怀,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考试期间治安、出行、食宿、医疗、噪音治理等综合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安心舒适的考试环境。
3.严密防范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六位一体”防范工作要求,严把考试入口关,强化入场安检,严格执行考点(考场)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坚决防止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和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加强监考队伍建设,强化考务人员培训,提升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突出对重点区域和考场的巡查监控,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推进信息化赋能考试管理,结合实际推进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确保智能安检门全覆盖、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屏蔽有效,全面实施考场实时智能巡查、保密室智能巡检。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大考试招生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涉招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4.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高校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强化形势预判,全面提升考试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模拟演练,以工作的确定性有效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高考及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协调处置各类涉考涉招突发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高考期间,各地要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应对决策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并同步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舆情可控。
二、进一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5.扎实推进育人方式改革落地。各地要持续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同联动,指导中学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开足课时,不得组织学生提前选科。着力构建科学、系统、贯穿高中全程的指导体系,加强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和发展指导,帮助学生结合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优势特长,理性选科选考。高校要加强与中学的育人衔接,帮助学生加强对学科专业、科技前沿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高校要优化招生工作方案,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严控大类招生的数量和规模。
6.提升命题能力优化考试内容。命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强化教考衔接,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和素材选取,融入科技前沿动态,浸润人文教育元素,加强项目式、探究式的真实情境问题设计,更好考查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各地各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教育考试命题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提升命题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7.优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应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制度,强化对学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要因地制宜,突出技术技能导向,完善评价机制,规范考试流程,严格考试标准,注重实操能力,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中高职贯通、中本贯通培养转段管理,完善统一转段办法,明确转段标准和程序。各高职院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以“预科班”“跟读”“提前招生”等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有偿招生、虚假宣传、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严格考试招生纪律,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8.完善高校招生监督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党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应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招生计划编制、政策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中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协同、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院系职责分工,做到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失职必究。纪检监察部门应全程参与校考组织和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透明、结果可信。同时,高校可聘请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作为第三方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独立监督,切实提升招生工作的公开性和公信力。
9.加强考试招生过程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职责,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管理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或违规招生的,必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纪律约束,推动形成监督有力、运行规范、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环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0.严守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六不准”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政策培训,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权力寻租行为,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1.推进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考试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推动考试招生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全面、及时公开考试招生信息的同时,加强考生信息安全保护,确保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同步推进、规范有序。要主动公开违规举报渠道和招生咨询电话,畅通考生诉求表达和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公信力,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12.严格做好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要严格落实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各项要求,严格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和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工作,优化招生录取办法,并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合审核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有效实施。
13.规范随迁子女考生报考工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等规定执行,进一步简化随迁子女报考程序、材料,切实为考生报考提供便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肃查处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违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治理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
14.统筹推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统筹实施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创新人才选育项目,完善艺术、体育类等招考政策,积极为不同潜质禀赋的学生提供多元成长发展通道。各地应积极配合相关高校加强政策宣传与专业引导,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强基计划等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路径和发展前景,增强学生投身报考的内生动力,引导其树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的远大目标,重点引导有志向、有兴趣、有潜力的学生关注基础学科,鼓励其积极参与强基计划等专项培养项目,为基础学科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坚实支撑。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
15.坚持科学育人宣传导向。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提示和答疑服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树立科学教育观,引导学生多元发展、学以致用。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师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挂钩。高校要严守宣传纪律,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拓宽线上服务渠道,倡导理性教育理念,推动回归育人本质。
16.强化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坚持“考生自主填报,政府、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优化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要细化工作举措,遴选业务骨干、优秀教师、招办主任和专家学者,组建志愿填报咨询专家团队,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高中学校全覆盖。加强志愿填报全过程管理,保障考生自主填报权利,充分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对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指导,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指导考生充分运用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志愿填报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加强风险提示,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被篡改,提醒考生防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类诈骗行为。
17.加大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及高校、高中学校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考试招生培训和有偿志愿填报服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校园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广告宣传。不得向考生和家长推荐有关机构或个人的服务。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服务的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规范、健康的考试招生环境。
附件: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点击查看)
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
(省教育厅代章)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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