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琼教规〔2019〕3号)相关规定,我省2027届(2024级)、2028届(2025级)普通高中学生定于2026年7月7日—8日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报名工作通知将另行印发。为确保考试报名及后续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现就2027届、2028届学生补充建立考籍、电子照片采集及考籍信息变更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充建立考籍工作
(一)补建考籍对象
1.具有本省2027届、2028届普通高中学籍但尚未建立考籍(或虽已申报建立考籍但因材料信息不完整而尚未通过审批)的学生。
2.已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但目前尚未获得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27届、2028届学生。
(二)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补充建立考籍的学生应于4月1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海南省××××届普通高中学生补充建立考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材料。未参加本省中考和尚未获得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确认学籍的书面材料。省外转入的学生,须提交经转入学校和市县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批准转学并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卡。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4月1日前,各市县招生办和学校负责收集、审查学生的补建考籍材料,并作出初审意见后,于4月8日前报省考试局学考处。
经省考试局审核同意补建考籍的学生,将补发报考卡。各市县招生办应通知相关学校,于4月10日至15日通过就读学校管理后台端口完成以下操作: 读取学生身份证信息、填报完整的考籍信息和完成网上审批流程。
二、关于信息变更、更正的处理
(一)信息变更的对象
2027届、2028届学生考籍建立后,因转学、休学、留级、复学等情况,需要对考籍号、就读学校等信息作相应变更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及户籍所在地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二)信息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跨市县或市县内转学的学生,须提交转入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卡。休学、留级、复学的学生,须提交经就读学校批准同意并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对个人基本信息有误的学生,须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正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信息属省内变化的原则上不需要更正,可不提交材料。
(三)考籍信息变更工作程序要求
4月1日前,由各市县招生办和学校收集、审核学生的考籍信息变更材料。其中,本市县内转学、休学、复学、留级、转出省外的考籍变更,由各市县招办通过学考管理系统自行处理(4月8日——14日处理2027届的考籍变更,4月15日——21日处理2028届的考籍变更);户籍基本信息更正和跨市县的考籍变更的材料,各市县于4月17日前报我局学考处审批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
1.海南省××××届普通高中学生补充建立考籍登记表
2.海南省××××届普通高中学生补充建立考籍申请表
3.海南省××××届普通高中学生考籍变更情况登记表(一)
4.海南省××××届普通高中学生考籍变更情况登记表(二)
5.海南省××××届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更正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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