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15年6月29日  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招委发[2015]2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为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现对我省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及体育艺术类;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高校专项;X段:精准扶贫专项;Y段: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E段:自主选拔[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F段:普通类及民族班;G段: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本科二批(H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I段: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高职专科)批(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特殊类)院校于2015年6月25日-27日填报志愿。
  
  本科三批(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K段: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高职(专科)批(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于2015年8月6日-8月8日填报志愿。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学校审查录取。实施平行志愿批次为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每个批次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的批次或段实行“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一)本科提前批
  
  A段: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及使用校考成绩的二本以上院校,高水平运动员,行业定向等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在7月6日-10日录取。
  
  B段:部属及省外院校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在7月11日-13日录取。
  
  C段: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7月14日-15日录取。
  
  D段: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X段: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Y段: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二)本科一批
  
  E段:自主选拔(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院校在7月17日录取。
  
  F段(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和G段(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在7月18日-25日录取。
  
  7月18日-2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24日15时-25日20时征集志愿录取。
  
  (三)本科二批
  
  H段(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和I段(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5日录取。
  
  7月26日-31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日15时--8月3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4日15时-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三批
  
  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和K段(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9日-16日录取。
  
  8月9日-1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4日15时-16日12时征集志愿录取。
  
  (五)高职(专科)批
  
  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院校特殊类专业在8月16日录取。
  
  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和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17日-26日录取。
  
  8月17日-2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1日15时-24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5日15时-26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详见录取指南)。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等院校,省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除本科提前批(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以及精准扶贫专项(X段)和革命老区专项(Y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名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A段(不含体育艺术类)征集时间为7月8日20时-9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B段征集时间为7月12日20时-13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A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征集时间为7月16日20时-17日8时。征集范围是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
  
  (二)本科一批征集志愿
  
  F段和G段征集时间为7月23日20时-24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含20分)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二)本科二批征集志愿
  
  第一次征集(含体育艺术类(三本院校)):H段和I段征集时间为7月31日20时-8月1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
  
  第二次征集(不含体育艺术类):H段和I段征集时间为8月3日20时-8月4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三)本科三批征集志愿
  
  J段和K段征集时间为8月13日20时-14日8时。征集范围是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四)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第一次征集(含体育艺术类):M段和N段征集时间为8月20日20时-21日8时,征集范围是参照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第二次征集(不含体育艺术类):M段和N段征集时间为8月24日20时-25日8时,征集范围是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四、其他事宜
  
  (一)招生学校要加强对网络、招生信息的管理,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安全畅通,招生信息安全准确。
  
  (二)当院校无法登陆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服务器时,请与网络组联系。
  
  (三)远程录取院校的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招生办公室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各招生院校,各院校凭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签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新生入学注册等手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四)甘肃省普通高校的录取政策、照顾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录取工作程序等详见《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指南》。凡未收到录取工作通知和录取指南的院校,务必及时与省招生办公室秘书宣传组联系。
  
  (五)甘肃省各批次各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公布。
  
  (六)各普通高校的录取用户名、登陆密码等资料将通过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核对系统下发(网址见附件)。录取用户名和登陆密码要专人保管,严禁泄密。
  
  (七)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地点设在甘肃省委党校读书楼(兰州市安宁区健宁路199号)
  
  五、关于招生录取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规定,省内外普通高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缴纳80元的录取费,2015年在甘肃省有招生任务的省内外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请高校按照录取人数及时交纳录取费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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