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温馨提示(三)——考场规则篇
http://www.huaue.com  2026年6月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违禁物品检查。

  三、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必需的考试用品(详见准考证上“重要提示”)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点。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不穿戴含有金属饰物的服饰。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方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14:45分后禁止入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自治区教育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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