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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政策百问百答(三)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6月5日 来源: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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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是怎么进行等级赋分的?
答:由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特点、选考群体不同,各选考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因此,我省采取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考生选考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区间,各等级人数所占参加该科目考试人数比例依次为15%、35%、35%、13%和2%。考试过后,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对应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赋分区间,以此得到考生的等级赋分成绩,并计入高考总分参与投档录取。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2.考生需要自己换算等级赋分分数吗?
答:不需要。等级赋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高考成绩公布前统一转换完成。考生在查询到自己的高考成绩时,看到的已经是转换后的等级赋分分数,不需要自己换算。
3.我省高考都有哪些照顾加分项目,分值是多少?怎么申请?
答: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执行5种加分项目及分值。具体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5)“民族艰苦地区”考生加分:
A区:玉树州6县(市),果洛州6县,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均在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B区: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海北州海晏县、门源县、祁连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均在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汉族考生加5分。
C区:海东市6县(区),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均在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D区: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和青海油田考区考生不享受“民族艰苦地区”加分政策。
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考生在户籍所在州域内高中学校实际就读的,享受A区“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分值。
申请方式: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本人可在报名系统中申请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申请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籍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未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申报“民族艰苦地区”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分须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致。
4.我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加分分值可以累加吗?
答:不累加,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5.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所有在青招生计划吗?
答:我省普通高考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及分值只适用于高校安排在我省的分省招生计划,不适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6.哪些考生可以申请优先录取或在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何申请?
答:符合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优先录取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符合情形及所需材料:(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这类考生须提供有效证件和考生家长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干部处出具的证明。
(2)申请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优先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这类考生须提供有效证件和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证明。
(3)申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优先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这类考生须提供有效证件和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类考生须提供退役证明、残疾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5A级青年志愿者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类考生须提供团省委出具的证明。
申请方式:申请优先录取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资格由考区招考机构审核确定,未经招考机构审核确定的优先录取申请一律无效。考生优先录取资格的申请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完成。
7.拟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的考生体检有特殊安排吗?
答:拟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除需正常参加考区招考机构组织的高考体检外,届时还需参加军事、公安等部门组织的单独体检,具体规定请及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相关工作通知。
8.如果考生想要报考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机要、定向培养军士等院校,还需参加哪些额外的考试?
答:拟报考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机要、定向培养军士等院校的考生,还需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生源选拔,包括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心理测评等。
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需参加由青海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拟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参加由青海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拟报考司法行政类院校的考生,需参加由青海省司法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拟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需参加由青海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面试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拟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需参加由青海省委机要局组织的面试、政审;拟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需参加由青海省征兵办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生源选拔工作及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9.拟报考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机要、定向培养军士等院校,除了要符合相应的生源选拔条件外,还需符合其他什么条件?
答:其他相关要求,请考生咨询有关招生院校或查阅院校招生章程。
10.考生怎么获取拟报考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机要、定向培养军士等院校的政审、体检等信息?
答:有关政审、体检等信息拟在6月中旬前在相关单位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也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青海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0971-6391214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637
青海省司法厅(警务部):0971-8247792
青海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0971-8818029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010-69787118/69787119
青海省征兵办:0971-6391205
青海省委机要局:0971-8482993/8482402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010-83635284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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