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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政策百问百答(七)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6月15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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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
答:高校招生章程是由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才可向社会公开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必须严格执行的有关高校招生信息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依据。
高校招生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点击“招生章程”,进入招生章程页面,可按照院校所在地、主管部门类别、办学层次、院校特性等进行筛选,也可直接输入院校名称检索,查看各校招生章程。
2.如何读懂招生章程?
答:高校招生章程一般需关注这几部分:一是院校方面,包括高校全称、隶属关系、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办学层次(本科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是否为独立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联系电话、网址等。二是录取相关,如调档比例、身体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三是学费及奖助政策方面,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生奖助政策等。
3.公办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三者有何区别?
答:公办院校,是指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院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属民办性质。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在招生录取程序等方面与公办院校上没有区别,但学费一般高于公办院校。
4.什么叫“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
答:“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是指某学校某一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考生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到这些“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
5.什么是体检结果?
答:凡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当考生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检验等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6.如何正确理解体检结论,选报相关专业?
答: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所列情况为“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相应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第二部分所列情况为“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这两部分是高校录取时体检结论检查的主要依据。第三部分所列情况系向考生提出的“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的建议,若考生执意报考或就读相关专业,可能会对其今后录取、学习及在相关领域就业产生影响。
考生要注意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部分的受限结论,防止因体检原因被学校退档。另外,也要查看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查看有意向报考的专业是否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详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dh/200702/20070228/754576.html)。
7.“不宜就读”与“不予录取”区别到底在哪里?
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两种提法,考生填报志愿时,需特别注意本人体检结果以及报考高校的具体要求。
“不予录取”具有肯定性。考生即使填报了该志愿,也不会被录取。
“不宜就读”在高校在章程中,一般表述为不宜就读、不宜报考、谨慎报考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考生报考了这类专业,只要达到相关录取要求,原则上学校不得拒绝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防止因体检结果造成退档。
8.色弱考生填报志愿时要避开什么专业?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9.乙肝病毒携带者影响高考录取吗?在录取专业上有限制吗?
答:没有限制,普通高考体检已经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并取消了招生高校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限制。详见教育部《关于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通知》(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kxx/zc/moe/201003/20100303/64726440.html)。
10.肺结核影响高考录取吗?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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