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
http://www.huaue.com  2025年12月1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一、考点设置

  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及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37号)。

  二、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美术与设计类


  (二)书法类


  四、考生须知

  1.考生于2025年12月1日8:00起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kw.ganseea.cn)打印准考证。

  2.考生须认真阅读《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和《考生指南》,详细了解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安排、考试流程等,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

  3.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相应考点(详见考场分布及考生出入安排表、考点示意图)。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在考点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家长及其辅导教师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音及摄像设备、书籍、报刊、参考资料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自行托管。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考生入场时要进行人物分检,考生不携带任何物品通过智能安检门,考试相关物品须通过独立通道进行人工、智能安检门检查。为顺利通过安全检查,考生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5.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用具。

  (1)美术与设计类

  工具类:黑色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色彩画笔;

  颜料类:水彩、水粉、丙烯颜料;

  辅助用具类:画板(画架)、透明文具袋(盒)、削笔刀、非电动橡皮、纸胶带、水桶(盒)、调色板(纸)、非插电式吹风机、擦布(纸)、纸擦笔、吸水布、小喷壶、画包(可以带入考点,不可带入考场),画板上不准粘贴、描绘、刻画任何字迹图案;

  考场为考生提供座椅,如果考生确需自带座椅,建议为没有金属构件的座椅。

  (2)书法类

  签字笔、毛笔、墨汁、砚台、毛毡(不带界格)、镇尺、透明文具袋(盒)、笔洗(水桶)、纯色吸水布、非插电式电熨斗。书法草稿纸由考点提供,考生不可带入自备草稿纸。

  6.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将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夹在画板上方,书法类考生将相关材料放置在课桌座位号单旁,以便监考教师、身份核查人员检查。

  7.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拿到试卷后,应仔细检查试卷是否完好,确认后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如实填写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拿到条形码后,仔细核对条形码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是否与准考证信息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贴在“贴条形码区”栏框内。

  书法类考生拿到试卷后,应仔细检查试卷是否完好,核对试卷条形码、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是否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确认后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如实填写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信息。

  8.开考前,考生若发现条形码、试卷有问题,需立即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和涂改条形码,不得剥离条形码,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试卷和条形码损坏,概不换卷。

  9.考生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作答,横画/横式书写时条形码位于试卷正面左上角,竖画/竖式书写时条形码位于试卷正面右上角;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将答案作答在规定的线框内,书法类考生将答案作答在试卷上,答在草稿纸上的不得分;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准对试题、试卷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准将试题、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10.考试开始哨音发出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试卷、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11.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12.考试结束哨音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依序收齐试卷、试题后,方可根据监考教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准在墙上、地上乱涂乱抹,不得把颜料甩到墙上、地上,不得在考场内、外乱泼污水。

  14.考试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5.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今年高考资格外,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6.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组织作弊、提供或传输图片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考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7.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须在考试前5个工作日内向考点提出申请,及时提供《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点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

  五、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0931-7971922。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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