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高考生找人替考被抓 将失去今年高考各科成绩
http://www.huaue.com  2016年5月22日  来源:南国都市报

  南国都市报5月20日讯(记者 许欣)今天记者从省考试局获悉,在此前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中,一名考生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将面临失去今年高考各科成绩的处罚。

  省考试局现已发出针对海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公告,这名考生的违规事实为,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规定,拟处理意见为2016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考生如对违规情况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省考试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

  另据海南特区报报道:

  据了解,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于今年3月19至21日在海南师范大学举行,根据此前省考试局发布的消息,此次考试我省共有1664人报名参加。根据考试安排,包括东方、三亚等在内的8个市县区的考生(不含报考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及乒乓球专项的考生),于3月 20日在海南师范大学参加考试,当天上午进行的是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的是专项技术考试,而省考试局在《公告》中披露的这起高考替考案,就发生在当天上午的身体素质测试中。

  根据省考试局发布的《公告》,这名考生号为1646××××185266的考生,因被认定存在“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违规事实,省考试局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2016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的处罚。《公告》同时强调,考生如对违规情况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省考试局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省考试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

  据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涉事的这名考生系我省东方籍考生,男性,在3月20日上午举行的高考体育专业考试身体素质考试中被考场监督员发现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在现场取证后,被移交辖区公安机关处理。据了解,这起替考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高考作弊入刑”后我省查处的第一例高考替考案,涉案的除了省考试局在《公告》中披露的考生,还有两名分别替涉事考生进行立定跳远和100米跑两项身体素质考试的“枪手”。目前这3人都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起替考案也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去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含高考)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省考试局此前也曾多次提醒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如果考生存在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违规考生将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希望考生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记者 刘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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