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简称)
校考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
备注
北京
200.950
1.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合格线×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河北
184.065
山西
180.994
内蒙古
179.123
辽宁
181.792
吉林
175.856
黑龙江
183.771
江苏
174.306
浙江
181.321
安徽
182.827
福建
172.747
山东
182.180
河南
173.631
湖南
177.889
广东
195.730
广西
175.789
海南
184.359
重庆
177.975
四川
184.560
陕西
187.330
甘肃
184.613
新疆
182.309
三、最终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请考生到高考所在地省级招办官方网站查询。 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