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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广西普通高考各科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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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9日
桂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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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区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考试、阅卷统分以及把原始分转换成标准分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分布状况,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分批次、分科目组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现把各批次各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01(3+理、化组) 643分,
X02(3+理、生组)644分,
X03(3+化、生组)650分,
X04(3+政、史组)676分,
X05(3+政、地组)675分,
X06(3+史、地组)638分,
X07(3+理、综组)643分,
X08(3+化、综组)619分,
X09(3+生、综组)650分,
X10(3+政、综组)595分,
Xll(3+史、综组)628分,
X12(3+地、综组)609分
二、第二批录取的院校:
科目组: X01(3+理、化组) 576分,
X02(3+理、生组) 568分,
X03(3+化、生组) 604分,
X04(3+政、史组) 614分,
X05(3+政、地组) 631分,
X06(3+史、地组) 581分,
X07(3+理、综组) 586分,
X08(3+化、综组) 585分,
X09(3+生、综组) 588分,
XIO(3+政、综组) 559分,
Xll(3+史、综组) 538分,
X12(3+地、综组) 536分。
三、体育院校和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两项指标组成:第一指标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标准分综合分,第二指标是考生的体育术科成绩,只有两项同时达标时,才算是上线考生。
第一指标:419分,
第二指标:80分。
四、艺术院校或专业使用原始分数录取参加艺术专业测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区属艺术院校或专业分两个科目组划线,第1个科目组是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第2个科目组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第1科目组259分;第2科目组217分。区外艺术院校根据学校要求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及时向校方报送成绩,择优录取。
五、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以及区外其他地方所属高校,在其生源不足时,执行第二批院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艰苦专业和独立学院当其生源不足时,经过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六、要坚持分批次分学校按科目组投档,各科目组的成绩不具可比性,不得交叉使用;坚持“多个志愿,两个层次,参照顺序,两清交叉”的投档办法。当同批次同一科目组的线上生源不足时,经过批准,可适当降分,由高校择优录取。
来源:桂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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