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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成考报名篇(二)致2025年成人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
http://www.huaue.com 2025年8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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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成考考生:
你们好!欢迎参加202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国家法律法规对考试作弊行为均有明确处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帮助他人作弊等行为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纳入适用《刑法》相应条款。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将“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四类作弊行为,列入处罚清单,对违规者最高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或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做“诚信考试”的践行者。在报名阶段真实填报报名信息,严禁使用虚假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入学资格,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有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nmgzskszwx)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请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和官微,及时获取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工作进程、热点问题、填报志愿和录取资讯等信息。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均视为已有效告知考生。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各种“助考机构”“辅导机构”的虚假宣传,以及利用网络、传单等方式散播的“助考”“真题”“保过”“保录”等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欺骗性信息和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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